冀中能源成功出售金牛化工股权 提前锁定16亿元利润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贺俊 见习记者 陈潇
2月14日,冀中能源发布公告,公司协议转让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股权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金牛化工股份。
据了解,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对公司股份的协议转让,金牛化工的控股股东由冀中能源变更为河北高速,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北省国资委不变。
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化工将不再为冀中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增加冀中能源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损益约为16亿元。
不到7个月再次转让金牛化工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冀中能源此次转让金牛化工股权较为复杂。据冀中能源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彼时仅持有金牛化工36.05%股份。
2022年2月16日,冀中能源发布公告,公司拟收购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金牛化工股份,占金牛化工总股本19.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冀中能源将持有金牛化工56.04%股份。
此外,在上述公告中,冀中能源表示,本次股权收购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金牛化工的股权结构,提高持股比例,促进公司及金牛化工实现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21日,冀中能源发布公告,上述股权转让工作全部完成。
2022年10月15日,冀中能源再次发布公告,拟以协议方式将所持金牛化工全部3.81亿股、占金牛化工总股本的56.04%股份转让给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约23.18亿元,由河北高速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距离上次收购金牛化工股权仅过去7个月不到时间。
冀中能源曾表示,上述交易系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三年专项行动(2022-2024年)的工作方案》(冀国资发[2022]19号),并基于河北省对省内资源资产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统一部署目的而进行。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冀中能源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出售股权确实是出于河北省国资委部署,公司也是在收购了金牛化工股权后接到的通知。”
投资者关注是否有大额分红
1月30日,冀中能源发布公告,由于2022年煤炭行业景气度得以延续,煤炭市场相对高位运行等原因,2022年冀中能源预计盈利42.2亿元至49.5亿元。
而此次股权转让的16亿元利润或能帮助冀中能源再次提前锁定2023年利润。此外,根据冀中能源2022年三季报,冀中能源账上坐拥近百亿元现金。在此次股权出售后,有投资者认为,后续将可能有大额分红存在。
对此,冀中能源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证券部并不制定相应的分红计划,暂时不清楚分红是否会增加。
此外,从冀中能源三季报来看,其账上仍有超过百亿元的短期借款存在,如何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或成公司接下来亟需解决的问题。
对此,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谢后勤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表示:“对于冀中能源此类传统煤炭企业来说,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一方面可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稳定盈利能力,同时降低财务杠杆;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总资产周转率,促使企业深挖潜力,积极创收,以此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此外,对于金牛化工方面,此前有报道称,河北高速收购其股权,可能有借壳打算。对此,东高科技高级投资顾问毕然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股权腾挪之后,金牛化工的大股东变成河北高速,但实际控制人没有改变,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声誉没有明显影响,全面注册制改革之后,河北高速如何选择上市方式或还有待观察。
(编辑 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