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8万元(2022年度75万元、2023年度80万元、2024年度78万元)、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为20万元),合计98万元。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铭钧先生、马林霞女士、腾飞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489.90万元,占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8,572.80万元的1.21%。
上述事项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同意提交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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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两个商业地产项目;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舜江公司79%的股份,公司持有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52%的股份)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舜江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2025年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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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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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为国有控股企业,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预计年度内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需。
本次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14.45亿股为基数。若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818,909.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3,583,130.74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358,313.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91,241,848.83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16,786,160.65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7,680,505.8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202,333,749.94元,结余55,346,755.91元结转下期。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6.4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85,594,185.58元,可转让大额存单1,015,000,000.00元,有息负债433,770,000.00元,上述现金分红202,333,749.94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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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流程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第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30万/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第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经营发展需要,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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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等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6层
投资者联系电话:0574-87647859
投资者邮箱:fuda@fuda.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变更,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