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24 00:00  华电能源(60072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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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0726900937公司简称:华电能源华电B股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5,347户,其中A股85,423户;B股49,924户。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6900937证券简称:华电能源华电B股公告编号:2024-02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2024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4年9月12日到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586817650451-58681872

  3、传真:0451-58681800

  4、邮编:150001

  5、电子邮箱:600726@chd.com.cn

  6、联系人:金华于淼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6900937证券简称:华电能源华电B股公告编号:临2024-027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调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十一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李红淑、李瑞光、齐崇勇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将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01月30日召开了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十一届第五次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1、向关联方销售煤炭

  为满足华电煤业销售区域优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煤炭销售定价能力,公司拟将销售煤炭业务由关联人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运销”)拓展至华电运销等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全年度预计金额由51亿元调增至55亿元。

  2、向关联方采购煤炭

  为保证公司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公司拟向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煤炭,全年预计发生金额为2亿元。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金额和类别情况如下:

  ■

  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可以对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进行不同交易类别之间的金额调剂,如实际发生总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对超出金额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情况

  华电集团成立于2003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江毅,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注册资金37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7XN,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截止2023年12月底资产总额10,977.52亿元,净资产3,370.36亿元,净利润256.87亿元。截止2024年3月底资产总额11,126.32亿元,净资产3,515.52亿元,净利润87.84亿元。

  2.关联关系

  华电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华电运销公司等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销售煤炭的价格经各方公平磋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情况,并参考以下因素确定:(1)全国产业政策与中国的行业及市场状况;(2)国家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就煤炭采购价格颁布的特定指引或政策(如有);(3)中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行交易煤炭市场价格,即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或从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等级煤炭的价格;(4)煤炭的质量,以甲方出矿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数量检验确认以甲方矿发铁路装车计量单数据作为结算依据。货物所有权自到站后开始转移,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一切风险及损失转归乙方承担。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煤炭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文件定价机制,确定价格区间,按需由双方协商议价确定。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6900937证券简称:华电能源华电B股公告编号:临2024-02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七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华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26900937证券简称:华电能源华电B股公告编号:临2024-02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和视频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7人,董事曹玉昆以视频方式参会表决。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副总经理王涛先生、柏春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黄坚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刘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编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关于编制公司《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董事长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修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李红淑、李瑞光、齐崇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决策董事会授权事项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策董事会授权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黄坚先生简历

  黄坚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副总工程师,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截至本公告日,黄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强先生简历

  刘强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工委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