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06:19  丽尚国潮(600738)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00738公司简称:丽尚国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国GDP同比增长5.5%,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向好,政府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稳步落地,线下客流和消费意愿不断回归,商贸百货市场加速回暖。公司紧抓经济复苏的机遇,强物业、引客流、拓平台,多措并举提高专业市场租金收入;把握国货崛起新风潮,改造升级商场业态优化品类结构,商贸零售持续恢复;进一步数智化转型升级业务运营、采批系统等,赋能公司规模化扩张,实现管理升级和高效决策。厚积薄发、创新驱动,全力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97.39万元,同比增长9.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2.18万元,同比下降71.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04.37万元,同比增长531.95%。

  (一)强化运营管理能力,提升客流赋能商户

  杭州、南京专业市场实施精细化运营管理,改造升级市场硬件完善配套服务,提高服务贴近商户需求;完善智慧园区平台建设,智慧泊车系统、人员道闸系统强化物业服务能力;采批平台为商户线上引流,数字化赋能增强商户粘性;多举措提升市场获利能力和资产效率,超额完成上半年下达指标。通过组织开展新年开业活动、38女神节回馈活动、春夏采批节、夏日促销夜市等营销策划增加客流;对市场内优质的原创品牌商户拍摄短视频重点推广,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支持和培育原创设计品牌,线上线下助推商户实现业绩稳定增长,积累长期优质商户资源,打造专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本期专业市场管理营业收入21,559.74万元,同比增长45.09%,毛利率为77.77%,同比增加11.40个百分点。

  (二)商贸零售企稳回升,资产盘活提振信心

  亚欧商厦克服多重不利因素,持续恢复运营,对部分区域进行动线升级改造、丰富品类品牌、增加柜位坪效,新引进苹果APR店、华为授权店及灰鲸摄影、粤小煲等新兴时尚品牌10余家,满足年轻化主流客群和旅游群体的消费体验。协同集团各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与丽尚美链合作,助力线上运营平台,拓展线上业务边界,实现供应链与渠道协同发展,多维度发力实现业绩企稳回升。商务酒店签订长期协议,提升酒店入住率和复住率。本期商贸百货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530.48万元,同比增长1.93%,毛利率为44.58%,同比增加5.27个百分点。

  亚欧商管充分发挥亚欧国际物业的优质区位优势,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打造政务大厅、轻奢酒店、高端休闲娱乐场所等业态,凸显招商能力,高质量完成招商工作。报告期成功引入高端娱乐健身等业态以及当地知名陇菜餐饮品牌,上半年实现出租率99.5%。上半年度商户运营良好,品牌运营管理呈良性发展。本期商业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03.63万元,同比增长123.99%,毛利率为14.55%,同比增加11.48个百分点。

  (三)布局零售新渠道,拓展营销新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新零售业务主要分为运营业务及服务业务。运营业务包括跨境电商及仓储型超市等,通过深入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零售模式,依托自身在采购渠道管理、运营管理以及数字化应用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全渠道供应链体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伴随电商平台销售结构朝社交电商、兴趣电商调整,公司把握变革方向,向拼多多、抖音及私域等平台布局;服务业务主要为新媒体业务,通过视频制作、广告代理等方式,描绘客户产品的消费人群画像,为客户精准输出内容营销,实现品效合一及营销模式升级。本期新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106.57万元,同比下降22.62%,毛利率为16.69%,同比增加9.83个百分点。

  (四)启动定增募资,助力第二增长曲线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024.83万元,用于专业市场及亚欧商厦改造升级、数字化转型、智慧云仓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推动数字化转型,拓展新零售产业链,把握消费复苏机遇和加速数字化新零售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再推亿元回购计划,彰显未来发展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3-06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本次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3-06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

  二、2023年半年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含商业租赁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3-06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赵爱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年报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更正。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的公告》《丽尚国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修订版)》。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赵爱卿先生简历:

  赵爱卿: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内蒙古蒙利达工程有限公司出纳,呼和浩特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12月加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证券部副经理、财务部主管、审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亚欧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3-06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

  损益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等财务报表数据,仅影响2022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一、本次更正事项概述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更正。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更正的具体情况

  (一)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6,131,164.00元划分为非经常性损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中“设定等待期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方法在等待期内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公司对2022年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进行了重新评估,将股份支付费用6,131,164.00元由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将部分“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核算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755,173.57元划分为经常性损益。为保持“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划分标准一致,将2022年年度报告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其他股权投资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755,173.57元由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公司2022年度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本次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母净利润等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度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如上所示。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更正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本次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225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更正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更正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更正事项。

  六、其它说明

  更正后的《丽尚国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修订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