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日报网讯 1月16日,丽尚国潮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讯 1月16日,丽尚国潮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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