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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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062,913股,持股比例为3.4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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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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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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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洋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裕昱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4-08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10月2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借款予以展期。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4-088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2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4-09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共计9,024,623.48元,合计减少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9,100,480.31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24,623.48元,合计减少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9,100,480.31元,报告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审计)绝对值的11.01%。
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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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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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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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③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共计9,024,623.48元,合计减少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9,100,480.31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4-08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零售百货门店关闭情况:
■
二、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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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含商业租赁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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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公告编号:2024-09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至11月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38@lsguocha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吴小波,独立董事黎万俊,董事会秘书王磊,财务总监吴小洋(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至11月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738@lsguocha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管理中心
电话:0571-88230930
邮箱:600738@lsguocha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