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6-04-21 03:28  山西焦化(60074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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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李峰、杜建宏、孙春生、王新照、王晓军、柴高贵已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6-013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二十五)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6-014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六)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6-00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满足资金需求,优化资金运用,公司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董事会同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部为敞口授信额度),该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流动资金借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票据贴现、商票保贴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所有融资应及时归还、按需续贷,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11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概述: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应对复杂的市场形势,持续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公布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根据估值提升计划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重新评估,并重新发布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

●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仅为公司行动方案,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内在质量,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92 元),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97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三、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应对复杂的市场形势,持续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提升“成本、科技、市场”三个竞争力和“强经营”策略,深度耦合下游终端市场需求,攻坚降本提质增效工作中的短板瓶颈,持续通过优化工艺流程降低生产成本,通过精细化管理降低管理费用,巩固提升现有产业优势;通过加强对库存、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管理提升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的效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主业持续发展能力。

(二)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价值

公司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稳定和可持续,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和投资者回报。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综合运用产学研平台,与山西煤化所联合持续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揭榜挂帅”项目“通用级沥青碳纤维长丝制备技术开发”进度,推动焦化产业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推动人才和技术储备,助力公司焦化产业链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提升,提升企业运营效能。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信心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拟在2026年定期报告发布、现金分红等重大事项节点召开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公司将继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的专业性,构建集金融知识、产业经验、沟通技巧和证券法规等综合战略型投关能力,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市场价值认同,增进市场信心。

(五)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切实落实好监事会职能,在保证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督和保障作用;同时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持续修订和完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制度,使制度体系更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严防公司运营风险。

2026年公司将持续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肩负焦化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使命,积极将ESG理念和要求融入商业模式和管理体系,持续提升ESG工作效能和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建立权责清晰、分配科学、约束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制度,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率等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促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利益的深度融合。

2026年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并通过开展“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培训提升其规范意识,持续更新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股东会、董事会运作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七)强化市值管理方式的研究与应用

公司将继续综合研判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对寻求以增强主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并购重组机会、股票回购等可适用的市值管理方式开展研究,并适时加以实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四、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说明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制定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五、评估安排

公司将按监管要求对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六、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估值提升计划进行修正或终止。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6-012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不包括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管。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体系结构

1、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体系主要由岗位薪、绩效薪、贡献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四个部分组成;在上述组成部分外,可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关履职待遇,发放跟(值)班津贴、公务交通补贴;职工董事按所在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3、绩效薪占比不低于岗位薪与绩效薪总额的50%。

(四)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人(税前),定期进行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依据其薪酬体系组成,分阶段开展薪酬发放工作。2026年按月发放岗位薪与部分预兑现绩效薪(发放标准:均衡岗位薪),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发放跟(值)班津贴、公务交通补贴;按季度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兑现部分绩效薪;在2026年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及有关规定兑现剩余薪酬,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职工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所在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依据其薪酬体系组成,分阶段开展薪酬发放工作。2026年按月发放岗位薪与部分预兑现绩效薪(发放标准:均衡岗位薪),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发放跟(值)班津贴、公务交通补贴;按季度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兑现部分绩效薪;在2026年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及有关规定兑现剩余薪酬,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六)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管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发放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标准合理,考核指标设置科学,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管的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计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涉及兼任董事的高管,2名关联董事杜建宏、王晓军已回避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6-013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年12 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5号),公告中披露了公司2025年1月至11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予以确认。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适当调整了关联人购销单位和购销数量,向关联人采购原料、销售部分产品及接受劳务等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43.18亿元;公司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每日余额未超上限,未发生除存、贷款以外其他金融业务。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

注册资本:1,062,322.99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强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煤炭技术开发与服务等。

控股股东: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

注册资本:205,681.3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新照

主营业务: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生产焦炭、合成氨、尿素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永宁

主营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山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

注册资本:53,756.7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亚忠

主营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焦炭、焦化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信息服务;型煤、型焦的生产、运输、销售、仓储。焦化设备及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开发、经营等。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山西省焦炭集团经销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瑞东

主营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控股股东: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

注册资本:1,17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宏军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等。

股东情况: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99%,本公司持股44.14%,自然人股东持股10.87%。

7、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

注册资本:35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郝轩毅

主营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

股东情况: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0.00%,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具体执行过程中,交易双方在相关合同中对发货单位、数量、供货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商务纠纷等事项予以详细规定,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向关联人采购原料(煤、煤焦油、粗苯等),能优化公司原料来源,稳定公司的原料供应渠道;向关联人销售部分产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加快资金周转率;与关联人发生的金融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1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同时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将于2026年4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6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人另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另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 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8:00 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代理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霍志军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2、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1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

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认真组织落实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现将年度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治理结构,助力主业发展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规定,统筹推进监事会改革工作,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会完成《公司章程》修订暨撤销监事会事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和规范性,强化审计委员会独立性,更好地监督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提升公司运营韧性,促进公司治理效能的提升。

二、深化改革变革,提升经营质效

2025年公司持续夯实基础管理,筑牢安全环保底线,坚决贯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和环保绩效评级为总抓手,严格落实各层级安全环保责任,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挖根源、精准施策、完善制度,各类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连续多年“双下降”。

2025年面对传统产业经济结构性调整和持续低迷的焦化市场经营形势,公司聚焦“强经营”策略落实和“强基、稳产、降本、增效”工作思路,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实施全方位、全流程降本减亏、提质增效,稳步提升“成本、科技、市场”三个竞争力。

三、数智化赋能,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通过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助力实现生产管理数据标准化、全局数据可视化,达成资源集中管控、信息高效共享,为生产装置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筑牢数智化根基;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与山西煤化所联合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揭榜挂帅”项目“通用级沥青碳纤维长丝制备技术开发”进度,推动焦化产业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助力公司提升焦化产业链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242,423.08元(含税),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完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691,772,711.58元,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37%,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多维度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1、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2025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召开三次投资者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成果、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同时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2、丰富投资者交流渠道

2025年公司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上交所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29项问题,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升与投资者互动质量;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强化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有效信息

2025年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等4期定期报告,发布了36则临时公告,对一年来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七、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积极践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理念,连续两年披露ESG报告,向投资者全面展示公司经营管理成果;同时完善ESG相关制度体系建设,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持续发布ESG报告为管理层制定战略决策、优化业务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效能提供了支撑,助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0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3,134,628.40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16,385,314.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53,028.8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05%。

2、上市公司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详见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成员9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6-00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人员信息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0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艺斐,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小宝、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艺斐于2026年1月受到一次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因执业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杰彬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6万元,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认为:利安达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会成员9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ESG战略推进工作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审议,年度披露。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领导全公司ESG工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监督检查ESG工作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包括反不正当竞争、科技伦理。已按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因公司科研方面不涉及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科技伦理议题对公司财务、影响均不具备重要性因素。公司业务处于产业链中游,对上游、下游话语权均较弱,不涉及垄断市场,不正当竞争等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