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对2个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合计1360万元
观点网讯:7月24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此次财务资助对象为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美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另两个股东佛山市高明区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同比例调用闲置盈余资金。资助金额为1360万元,资助期限为自资助当日至资助对象归还之日,资助利率为0。
现佛山美玖各方股东按投资比例调取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其中华远置业按投资比例33%调取670万元,佛山美的按投资比例34%调取690万元,保利华南按投资比例33%调取670万元。
佛山市高明区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麦泽年,注册资本为4亿元,主营业务包含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销售、租赁;房地产营销策划;承接:室内外装饰工程;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其他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
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刚,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国内贸易;场地出租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水电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据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3.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股东借款)余额为10.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同比例调用闲置盈余资金余额为31,913.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