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16 03:16  江苏索普(60074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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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年度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年度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本年度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四)委托理财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并拟定如下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委托理财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及本金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4-01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江苏索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要求,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经营性往来,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守言、马克和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监事亦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四)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宗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产品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ADC发泡剂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化的)的生产和销售;固态二氧化碳(干冰)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石油及制品、石油配套物资、汽车配件、井下压裂配件、控油机配件、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矿产品及制品、水泥及制品、橡胶制品、润滑油、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煤炭、兰炭、焦炭、铁矿粉、化肥销售;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凌晨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机械、汽车维修及钢结构制作;自备铁路、港口货运和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及其他设施服务,管道运输(危险品除外);物资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装卸(包括铁路站、场和港区内提供的物资仓储和货物装卸服务);货运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经营、仓储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化工产品、石油及制品、煤碳、塑料及制品、钢铁、有色金属及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器材、矿产及制品、木材及制品、建筑材料和水泥及制品的批发和零售;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石油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港口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常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钢结构制作安装;电气、仪表设备安装与维修;金属加工;化工流程自动控制设备维修;空调设计、安装与维修;防腐、保温施工与维修;设备和管道堵漏;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养护;市政养护;苗木种植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装置及管道安装与维修;清洁和搬运服务;装卸及吊装业务;起重机械安装与维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以上相关业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苏索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成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网站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方式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兴平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化工工程的设计;石油、化工、土建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转让、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焦炭、煤炭、钢材及金属制品、木材、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代办进出口业务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金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龙吟坊商业街C1区1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加工和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的销售;污染防治方案咨询;环保业务培训;环保仪器的安装、维护;环保事务代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且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的销售;商务咨询、建筑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工程、展览展示、软件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举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且不得仓储);碳回收的技术研发;干冰的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江苏兴普物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泉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长江中下游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散装化学品船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报关、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铁路、公路、水路普通货物联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代理;道路普通货物的装卸和配载;煤炭的零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销售(限许可证核定的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针纺织原料、塑胶制品、塑胶原料、电线电缆、机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服装及化肥的销售;江上浮吊作业;港口拖轮服务;拖轮拖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江苏索普赛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中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A级锅炉制造、销售;高压容器及第三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销售;秸秆、稻壳综合利用设备制造、销售;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销售;锅炉辅机、锅炉配件、化工设备、机械、金属结构件制造、销售;提供以上产品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余热回收技术、节约能源开发技术、环境保护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镇江海纳川公铁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聪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金属结构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迅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新材料、仓储物流、汽车工业、装配制造、生态农业及相关产业的项目投资建设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技术服务;企业改组、改制、改造的策划;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土地整理的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且不得仓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河道整治。商品房、安置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农田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煤炭批发;清洁能源、新型能源的开发;焦碳、纸浆、矿产品、普通机械、五金交电批发。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道路绿化养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国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不得仓储);煤炭、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成品油、危险品除外)、润滑油、润滑脂、工业石蜡油、沥青、石油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尿素、建筑材料的销售;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谷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禽类、畜类、水产的养殖与销售;建筑绿肥化工程与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国内货运代理;物业服务;清洁服务;车辆租赁;印刷(书、报刊等出版物印刷除外);理发服务;餐饮服务(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卷烟的销售;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水果蔬菜、农副产品、粮油、文具、日用化学品、鞋帽、家电的销售;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销售;建筑工程设计;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家用电器维修;房屋维修;房屋开发;地磅服务;场地的租赁;包装袋的封口;住宿服务;茶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加油站

负责人:翟国平

住所:镇江市镇澄路(化工开发区段)

企业类型: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

经营范围:成品油的零售(按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4、镇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大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图文设计制作;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镇江利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怀松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南门大街2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土地整治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水资源管理;水利情报收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正国

注册资本:4896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松林山路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江苏省物资集团镇江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金东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港韩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的仓储、运输;码头装卸(作业货种:沥青、基础油);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租赁;场地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石油制品批发;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索普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持有公司74.24%的股权。

2、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范明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索普集团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城建”)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凌晨女士同时担任其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董事戴红波任其总经理。江苏省物资集团镇江储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兴普物贸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4、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索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全资子公司。

5、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参股公司,索普集团分别持有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35%股权、持有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50%股权。

6、江苏索普赛瑞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8、镇江利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9、镇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城建控制的公司。

10、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加油站为镇江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能够正常履行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违约风险较低。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3、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维保、运输、装卸、项目设计等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各方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0号《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949.458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892.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407.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3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07.2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已于2021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额支付。

[注2]:2021年8月6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账号:381006706011000115554)予以注销。

2023年8月15日,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民生银行镇江支行,账户:632737772)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该账户利息131.92元转至非募集资金账户,将该账户予以注销;

2023年8月17日,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镇江谏壁支行,账户:502775840880)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该账户利息15,151.39元转至非募集资金账户,将该账户予以注销;

2023年8月18日,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账户:70010188000367560)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该账户利息89.68元转至非募集资金账户,将该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4,273.1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2020年8月12日至 2021年4月8日)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2022年,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受物流等影响,建设材料不能按时到场、施工人员不能满员工作,导致总体进度较预期延迟。该项目已于2023年3月完成机械竣工,目前正组织推进预评估整改和开车前辅导检查整改工作。为了更好地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将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

(2)审批程序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为提高募投项目所生产的甲醇、一氧化碳的综合利用和自我消化能力,实现利益最大化,公司对募投项目和相关配套项目的进展情况、试生产时间等进行了统筹安排,预计在 2023 年底前完成试生产。目前公司正抓紧做好本项目联动试车等试生产前准备工作,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试生产手续。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3年年底前完成试生产。

(2)审批程序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将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试生产,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导致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

注2: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效益。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4-02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醋酸及衍生品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中间产品自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三、其它情况说明

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4-02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醋酸及衍生品生产量与销售量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部分中间产品自用。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三、其它情况说明

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