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上半年预亏 财务造假将加重企业负担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对上实发展(600748)财务造假一案,作出投资者胜诉的一审判决。
《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上实发展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度,上实发展的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其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相关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的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从事投资者维权的杨泉军律师介绍,上海金融法院对该系列案件采用示范性判决机制,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根据判决认定的索赔条件,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买入上实发展股票的投资者,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gushi148参加后续的平行案件诉讼。
个股K线图显示,在前述案涉期间内,上实发展的股价最高为12.98元,最低为3.73元,交易平均价为6.48元,累计换手率高达738.60%,投资者普遍存在损失。法院依法作出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民事判决会大幅提升其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特别是在公司业绩承压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负担,上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
7月10日,上实发展发布的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约为-18000万元,扣非净利润约为-2200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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