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拟定增募资不超42亿元 股价跌2.11%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中航沈飞(600760.SH)今日收报42.15元,跌幅2.11%。
中航沈飞昨晚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飞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偿还专项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航空工业集团和航空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除航空工业集团和航空投资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中航沈飞65.84%的股份,并通过金城集团、中航机电、机载公司及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集合资管计划间接控制中航沈飞3.11%的股份,航空工业集团合计控制公司68.94%的股份,是中航沈飞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航空投资为航空工业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航空工业集团和航空投资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航空工业集团和航空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中航沈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60%,即不超过154,319,172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航空工业集团拟使用1.00亿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航空投资拟使用2.00亿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航空工业集团和航空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预案公告日,航空工业集团合计控制公司68.94%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将增加不超过154,319,172股(含本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额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航空工业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航沈飞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中航沈飞实现营业收入114.81亿元,同比增长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亿元,同比增长40.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2亿元,同比增长43.21%。
今年前三季度,中航沈飞实现营业收入346.31亿元,同比增长14.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4亿元,同比增长35.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99亿元,同比增长35.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