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广誉远被罚800万元,董事长10年禁入市场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记者 张頔
广誉远近日披露预罚单,经查明,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对此,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800万元,公司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逾1300万元,并对时任董事长张斌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广誉远公告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山西证监局调查完毕。3月25日,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2016—2020年,公司合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63亿元,并导致虚增利润合计6.74亿元,其中2020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29%。此外,2021—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受前期提前确认收入问题影响,公司定期报告中收入、费用记载不实,导致虚减收入及利润。
山西证监局表示,广誉远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拟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除了对广誉远作出处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张斌等相关责任人也同样受到了处罚。山西证监局表示,张斌作为广誉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对广誉远披露的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张斌对广誉远的经营管理拥有决策权,直接管理销售业务,为实现业绩承诺,组织、决策、实施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达成“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利用公司“出库即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知悉山西广誉远未按规定记录销售费用或大量跨期记录销售费用,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拟对张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此外,山西证监局表示,张斌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拟对张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外,山西证监局拟对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傅淑红,时任监事张正治,财务总监王俊波,时任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杨红飞,时任分管经典国药事业部的副总经理李众,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赵选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80万元、5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广誉远结束了连续两年的亏损,将实现扭亏。广誉远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亿至1.2亿元,与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相比预计增加34913.4万至36913.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广誉远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坚决贯彻提质增效各项举措,强化营销管控和数智化管理,精准实施预算日常管控。核心业务条线业绩普遍增长,综合毛利率提升,特别是精品中药销售占比持续增加,销售费用率同比降低,综合使得公司净利润增长,实现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