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广誉远、海南海药、扬子新材索赔征集中
2024年4月19日晚间,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智云股份、广誉远、海南海药、扬子新材等股票的索赔,线索征集正进行当中,请股民朋友关注。
智云股份信披违规被处罚 股民可索赔
2024年4月12日,智云股份(300097)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号)。经查,2020年6月,智云股份收购了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81.3181%的股权,九天中创成为你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九天中创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广誉远连续多年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 股民可索赔
据查,广誉远(600771)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海南海药未披露关联交易被处罚 受损股民可索赔
据查,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海南海药(000566)及其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方式,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48,000万元、22,000万元、4,750万元。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六条第六项,《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上述事项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海南海药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3年9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扬子新材被处罚
2018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扬子新材(002652)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利用开元金属、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海丰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资金,从事关联交易。其中,2018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197,647,286.05元,2019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363,311,398.12元。上述信息未按规定在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20年,扬子新材及其子公司新永丰与开元金属发生关联交易约为70,058,336.35元,约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8%。上述信息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条等规定,扬子新材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情况。扬子新材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事项,该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0年,扬子新材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开元金属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扬子新材虚增营业收入约为137,102,101.67元,约占2020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11%。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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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