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中药股份股东会网络投票制度正式实施,规范表决权行使
中访网数据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近日发布《股东会网络投票制度》,明确规范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相关流程,以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提升公司治理效率。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根据公告,广誉远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参与网络投票,但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之一,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公司要求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起始日之间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并需在投票日前核对股权登记数据。
制度特别规定,若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需将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分组列示并分别表决。股东在累积投票中可集中或分散投票,但超出票数或差额选举超限的投票视为无效。此外,股票名义持有人(如券商、QFII等)可通过指定平台征集实际持有人意见。
广誉远强调,股东仅对部分议案投票视为出席股东会,未表决议案按弃权处理。投票结束后,公司将从指定机构获取结果,股东可查询个人投票记录。该制度进一步细化网络投票规则,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规衔接,旨在优化股东参与决策的便利性与透明度。
分析认为,此举有助于提升中小股东表决权行使效率,同时强化公司治理规范性,对资本市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