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0 00:00  东方通信(60077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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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吉树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24-016、2024-019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徐全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全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24-020的公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于2024年9月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举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24-024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76900941股票简称:东方通信东信B股编号:临2024-02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2名关联监事回避)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关联监事赵威先生、陈宗福先生回避该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4-030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900941股票简称:东方通信东信B股编号:临2024-029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8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7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5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东方通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力,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容诚执业,最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金,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起为东方通信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吕荣,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史金、项目质量复核人吕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较2023年度增加5.2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较2023年度增加5万元人民币。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的变化情况、审计机构派驻会计师级别和需投入的审计工作量,以及合理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等因素,由公司与审计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团队人员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工作安排较为妥当,得出的审计结论也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为公司提供了良好、规范的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认为容诚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上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可以胜任公司下一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900941股票简称:东方通信东信B股编号:临2024-030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2、根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该协议即将到期。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电科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8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887.75亿元,负债775.76亿元,所有者权益共111.99亿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13亿元,净利润7.14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三)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二)服务价格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合作限额

  存款限额: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双方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贷款限额: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四)协议有效期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结算效率,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事项表决、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900941股票简称:东方通信东信B股编号:临2024-02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共计报酬11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4-029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联董事郭端端先生、张晓川先生、吉树新先生、谢宙宇先生、金顺洪先生和虞永超先生回避该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4-030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2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4-031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900941证券简称:东方通信东信B股公告编号:2024-03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1日

  至2024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邮件方式由公司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二)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邮箱:inquiry@eastcom.com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76900941证券简称:东方通信东信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