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回应“海外巨额资产转移”:莫须有的指控 经不起推敲
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少鹏)近日,一则关于“新潮能源前董事长刘珂转移公司巨额资产”的指控引起轩然大波,也让新潮能源陷入舆论风暴。
回顾来看,持有新潮能源9879.5万股的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宏语”)4月16日向媒体表示,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宁波鼎亮已由内资转变为中外合资企业,美国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简称“SEH”)公司通过宁波鼎亮取得新潮能源在美国338亿元资产的管理权和控制权,而SEH公司背后是新潮能源前董事长刘珂。
深圳宏语指控称,新潮能源违规将其下属的宁波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的GP份额以低价转让给前董事长刘珂持有的私人公司,并擅自修改了合伙协议,导致刘珂个人控制上市公司超300亿元的巨额资产。
该消息传出后,新潮能源如何回应成为市场关注焦点。4月18日,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巨额资产转移一事不实,受让相关股权的公司为新潮能源全资控股公司。同时,公司表示,此次股权调整后,公司对其在美资产的管理和控制权不但没被转移,反而得以加强。
在新潮能源看来,这是一次正常的母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内部股权调整事宜。对于深圳宏语的指控,有接近新潮能源人士直言:这是莫须有的指控,完全经不起推敲。
那么,传言所涉公司宁波鼎亮,股权构成究竟怎样呢?资料显示,宁波鼎亮普通合伙人(GP)由烟台扬帆变更为Seewave Capital Holdings Company(简称“Seewave”)。经股权穿透发现,烟台扬帆是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Seewave也是新潮能源的全资公司。
“Seewave企业类型为‘非公众公司’即非上市公司,而有人却有意翻译为‘私人公司’,用以误导公众。”新潮能源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无论是烟台扬帆,还是Seewave,二者均是新潮能源控股的全资公司。变更后,新潮能源对宁波鼎亮的持股依旧是100%。
至于对公司前董事长刘珂“角色定位”的指控,新潮能源方面表示,烟台扬帆的执行董事(唯一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以来就是刘珂;而Seewave的单一董事(类似国内的执行董事)兼CEO也是刘珂。同时,公司也增加了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首席财务官作为Seewave的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新潮能源认为,对比变更前后可知,宁波鼎亮的GP管理人由之前的一人管理变为两人共同管理,新潮能源对宁波鼎亮的控制不但没有变弱,反而得到加强。
对于公司进行宁波鼎亮股权变更的动因,结合回复公告,并据接近新潮能源的相关人员透露,因2018年以前,公司前任管理层诸多违规操作,导致上市公司涉诉,部分资产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自2021年来,烟台扬帆就因诉讼而遭股权冻结,而宁波鼎亮的部分LP份额也自2023年下半年起遭到冻结。此次GP股权和合伙协议的变更,实际上是公司为避免诉讼影响正常经营而采取的一种被动防守。”该人士称,公司的目的还是为了有效规避丧失海外核心资产的巨大风险,确保对海外核心资产的稳定控制、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