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煤炭大王”近百亿元要约收购ST新潮计划终止
一纸公告,将内蒙古“煤炭大王”要约收购ST新潮背后的“谜团”揭开。
8月30日,ST新潮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汇能海投”)发来的《通知函》,因收购人与相关股东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汇能海投决定终止筹划本次要约收购。
值得关注的是,在该起收购披露后,ST新潮曾表示收到举报材料,称汇能海投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存在违法违规嫌疑。随后,交易所也下发监管函。
就举报中所提及的事项,汇能海投曾多次回复否认,但最终通过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以及上述《通知函》承认的确存在相关问题。
对此,监管机构也已第一时间作出反应。8月30日,山东证监局已对汇能海投及ST新潮相关股东方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其改正。上交所也对相关责任主体启动公开谴责程序。
近百亿元收购计划终止
8月23日,ST新潮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第四大股东汇能海投提出部分要约收购,拟以3.1元/股的价格,要约收购其31.2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
若此次要约收购完成,汇能海投将合计持有ST新潮50.99%股份,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该笔收购代价不菲,如全部要约完成,汇能海投将为此花费最高96.98亿元。另外,3.1元/股的要约收购价,较公告发布日ST新潮1.84元/股的收盘价,溢价约68.48%。
拟掷百亿元拿下ST新潮的汇能海投来头不小。公开资料显示,汇能海投由汇能集团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郭金树、郭建军父子。郭金树有内蒙古“煤炭大王”之称,在2024年3月发布的《2024胡润全球富豪榜》上,郭金树以200亿元位列第1274位。
然而,ST新潮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也披露一则重要信息,公司曾于2024年7月收到投资者实名投诉举报材料,声称汇能海投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存在违法违规嫌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
从持股比例来看,ST新潮无实控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仅6.39%。
Wind数据显示,汇能海投自2023年四季度开增持始ST新潮股份,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持股比例升至4.89%;去年四季度末至今年一季度,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盛邦”)、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芯茂会世1号”)、梵海汇享长期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梵海汇享”)等机构集中吸筹,且持股比例均达5%左右。
对此,8月23日,上交所也向ST新潮、汇能海投下发了监管工作函,要求汇能海投说明与相关股东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汇能海投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等问题。
据ST新潮8月30日发布的公告,收购人于8月22日晚间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表示“除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贵司股权的情形”;8月24日及8月28日,公司集中收到收购人及其他四方主体分别发送的书面回复,均否认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
尽管汇能海投及相关股东曾多次表态,否认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但在最新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中承认了其与相关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
汇海能投表示,经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北京盛邦与吕建雄、李明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汇能海投与北京盛邦、芯茂会世1号、梵海汇享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另据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为该收购事项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次一致行动人认定的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风险,可能引发相关处罚,导致汇能海投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ST新潮上半年净赚逾11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ST新潮原是一家主营房地产业、电子元件制造业的企业。2014年至今,公司逐步转型至石油勘探、开发和销售业务。
目前,ST新潮的油田资产全部位于美国页岩油主产区二叠纪盆地核心区域,该区域是全球知名的页岩油主产区。2023年报显示,公司境外资产折合人民币335.44亿元,占新潮能源总资产的比例为99.89%。
受益于上半年产量增长和油价上涨,ST新潮上半年业绩增幅明显。
202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43.59亿元,同比增长9.27%;归母净利润11.71亿元,同比增长1.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1亿元。
报告期内,ST新潮原油报表产量781.09万桶,同比增产2.22%;天然气报表产量341.54万桶油当量,同比增产15.45%。截至2024年6月底,ST新潮已上线页岩油净井数达726口。
ST新潮表示,上半年公司把握油气价格上涨的利好因素,持续发挥资源储备和成本优势,制定合理的生产经营计划,油气生产当量同比提升,推动主营业务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