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05:02  新华百货(600785)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600785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曲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榆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天山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曲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榆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天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曲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榆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天山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5证券简称:新华百货编号:2023-04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3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至11月0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3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3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曲奎

  总经理:马卫红

  董事会秘书:李宝生

  财务总监:张榆

  独立董事:于晓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3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至11月0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hds600785@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电话:0951-8564486

  邮箱:xhds600785@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5证券简称:新华百货编号:2023-04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1-3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2023年1-3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行业以商业零售为主)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

  注:以上数据和相关核算指标不包括本报告期内物流营业收入金额3,473.16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5证券简称:新华百货编号:2023-03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5证券简称:新华百货编号:2023-03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9点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于晓鸥女士

  委员:董事长曲奎先生、董事于滨先生、独立董事刘小玲女士、独立董事马生元先生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38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增资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连超”)将实施以下增资事项:

  (1)公司将向全资子公司新百商业(贺兰县)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增资后新百商业(贺兰县)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增加到16,500万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新百商业(贺兰县)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9,141.87万元,净资产9,089.47万元,净利润-146.46万元,暂无营业收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将向全资子公司宁夏新美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增资后宁夏新美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48万元增加到8,448万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宁夏新美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7,507.43万元,净资产4,685.15万元,净利润-119.40万元,暂无营业收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子公司宁夏新华百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现代物流”)原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为73.34%,新百连超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3.33%,子公司银川新百电器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3.33%)。本次新百连超将向新百现代物流增资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百现代物流注册资本将增加到21,000万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新百现代物流总资产26,972.07万元,净资产17,654.98万元,营业收入5,701.32元,净利润419.1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3-039号)。)

  三、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5证券简称:新华百货公告编号:2023-03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十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

  至2023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一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211号(新百集团大楼十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联系电话:0951-8564486

  传真:0951-8564486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