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11月15日公告,今日收到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景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执行裁定书》,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华百货公司3416.54万股股票的冻结;解除被执行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华百货公司3416.54万股股票的质押;强制卖出被执行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华百货公司股票以清偿债务,变现款项以3.02亿元为限,同时将变卖所得价款直接划付至法院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