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95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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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根据该解释规定,公司对期初和对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2.2023年9月,公司所属子公司收购国能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期初和对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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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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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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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察哈素煤矿,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截至报告披露日,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要求临时停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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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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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0,040,296.31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8,597,783.31元。
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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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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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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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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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彦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柱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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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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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或“解释”),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根据解释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6号解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5证券简称:国电电力公告编号:临2023-4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修订〈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95证券简称:国电电力公告编号:临2023-4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至11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就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11: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贾彦兵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刘春峰
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吴革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7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至11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咨询电话
投资者热线:010-586821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