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7日晚间,浙大网新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7日晚间,浙大网新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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