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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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系向关联人提供煤炭海上运输服务,下同。
注2: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下同。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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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76037692
法定代表人:刘盛辉
成立时间:2001年03月21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2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构成: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浙能集团90%的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浙能集团10%的股权。
经营范围: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富兴”)、浙能国际能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贸易(香港)”)、浙江能源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亚太公司”)、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油燃料油公司”)、浙能国际新加坡第一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船务公司”)等企业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关系
浙能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的规定。
浙能财务公司、浙能富兴、舟山富兴、能源贸易(香港)、浙能亚太公司、浙石油燃料油公司、浙能国际船务公司等企业为浙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和向关联人购买燃润料等物资等。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2)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稳定运营收入,降低运营成本,并发挥浙能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相关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分别签署上述相关合同与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6-013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废止。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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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修订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制定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废止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9 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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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7、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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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会议出席对象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2026年5月18日之前书面回复公司,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内容为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托人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张诚儿
(二)联系电话:(0574)87659140
(三)联系传真:(0574)87355051
(四)联系地址:宁波市北岸财富中心1幢 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邮编:315020
(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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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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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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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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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证券投资部-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建立完善的ESG信息报告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管理,由证券投资部每月编制简报,帮助公司治理层及时了解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覆盖能源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等领域,提升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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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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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循环经济、科技伦理议题不具有重要性,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