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收到三位独董督促函,或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编|深海
7月16日,*ST鹏博发布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ST鹏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云、林楠、武惠忠共同提交的《独立董事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
“作为*ST鹏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们三位独立董事,就公司近期相关事项,发出此督促函。
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发布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作为*ST鹏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此表示严重关切,特此就近期公司公告中提及的若干重要事项向董事会发出本督促函,旨在强调并敦促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必要行动,以保障公司治理的健全性、决策的透明度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尽快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应尽快聘请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保证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我们要求公司尽快落实此项工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全面梳理和整改内控制度: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我们要求公司尽快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并得到严格执行。
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公司应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我们要求公司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
(二)妥善处理资金占用。积极追讨资金占用款项: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8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归还。我们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追讨资金占用款项,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披露相关风险: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相关风险,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风险状况。
(三)加强信息披露,履行社会责任。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内部控制整改的进展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治理及经营状况。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情况,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请董事会高度重视本督促函中的各项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3月28日,*ST鹏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鹏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学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三、对崔航、吕卫团、王鹏、陈曦、刘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孙向东、陈刚、何云、林楠、武惠忠、王岚、李丽琴、李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过,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ST鹏博(600804)的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鹏博共对外投资了69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