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6-06 00:00  济南高新(600807)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0807证券简称:济南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2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6日9点15分

  召开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6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6日

  至2024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6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9、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

  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

  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会议登记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

  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王威

  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

  邮政编码:250102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171188

  2、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授权委托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7证券简称:济南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24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上午10点,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616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6月3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成东先生。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生物医药产业园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物”)与关联方济南颐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颐诚实业”)签署《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济高生物对颐诚实业拥有的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运营管理,运营管理费以基础费用+增量奖励方式结算,其中基础运营管理费为500万元/年,未完成约定租金收入考核的,按照差额比例核减基础管理费金额,增量部分视超额完成情况进行分档奖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生物医药产业园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孙英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孙英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孙英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0807股票简称:济南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25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生物医药产业园委托运营

  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物”)与关联方济南颐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颐诚实业”)签署《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济高生物对颐诚实业拥有的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运营管理,运营管理费以基础费用+增量奖励方式结算,其中基础运营管理费为500万元/年,未完成约定租金收入考核的,按照差额比例核减基础管理费金额,增量部分视超额完成情况进行分档奖励。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与关联方颐诚实业签署《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济高生物对颐诚实业拥有的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运营管理,期限一年,运营管理费以基础费用+增量奖励方式结算,其中基础管理费为500万元/年,未完成约定租金收入考核的,按照差额比例核减基础管理费金额,增量部分视超额完成情况进行分档奖励。

  颐诚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委托运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一、交易对方情况

  颐诚实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MHBYJ7B;法定代表人:贾为;注册资本:2,000万元,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64,101股股份,占比1.15%,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包括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内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17号楼414-39;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管理咨询;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自有房屋租赁;软件开发;软件及电子产品销售。颐诚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颐诚实业总资产85,338.21万元,净资产77,667.2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03.29万元,净利润2,051.63万元。(经审计)

  2024年3月31日,颐诚实业总资产109,735.93万元,净资产79,548.3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5.37万元,净利润-118.98万元。(未经审计)

  二、标的基本情况

  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项目位于高新区孙村片区大正路1777号,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9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综合,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系高新区生物医药类产业集聚地,目前形成了生物化工、医疗器械、基因研究等多条核心产业链。项目可出租面积14.78万平米。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委托管理相关费用确定依据系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同行业收费情况,并结合各项目所在地市场实际情况,经协商确定,符合行业惯例,定价标准及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委托运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委托运营标的资产:生物医药产业园资产可出租面积14.78万平米。

  2、合作期限:一年。

  3、合作内容及运营费用:济高生物负责生物医药产业园的招商运营管理工作。在合作期限内,保证项目出租率、租金收缴率在90%以上,租金收入超过1,500万元。

  运营管理费用以“基础费用+增量奖励”方式结算,其中:基础管理费用500万元/年,租金收入未达到1500万元的,按照差额比例核减管理费金额;对租金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金额,以20%-30%的比例进行分档奖励。

  基础运营管理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量奖励根据年度指标考核结果于合作到期后1个月内进行支付。

  协议还就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生物医药产业园提供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在获取相关运营管理费用的同时,可通过该生物医药类产业集聚地平台,拓宽主业合作、投拓空间,助力主业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意见:颐诚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委托运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为关联方生物医药产业园提供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可获取相关运营管理费用,同时公司通过该平台,拓宽主业合作、投拓空间,助力主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生物医药产业园委托运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孙英才先生回避表决。

  七、历史关联交易

  1、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济高生物对济南济高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济高健康产业投资”)减少认缴出资额2,950万元,减资完成后,济高生物认缴出资额将由5,000万元减少至2,050万元,持股比例将由50%降至29.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拟对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济高云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济南济高生态环境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高新盛和,本次股权转让后,前期公司为黄山济高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因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3、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等,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陇科学”)将在其持有的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9%股权转让后,西陇科学、济南新丽景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国宁分别将其持有的艾克韦生物4.7801%、5%、4%股权质押给济高生物并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除收益权、处置权(因西陇科学未达成业绩承诺补偿导致的处置除外)之外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无条件不可撒销地委托给济高生物代为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0807股票简称:济南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26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5日、7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孙英才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意见: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延期有利于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审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07证券简称:济南高新公告编号:临2024-02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

  钢筋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瑞蚨祥贸易”)与关联方济南东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进产发”)签署《钢筋采购合同》,瑞蚨祥贸易以(市场价格+40)元/吨为东进产发的相关房地产项目提供钢筋预计20,000吨。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蚨祥贸易以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济高控股集团”)2022-2024年度钢筋集中采购项目,并签署《济高控股集团2022-2024年度钢筋集中采购战略协议》,瑞蚨祥贸易以(市场价格+40)元/吨为济高控股集团及其权属公司在山东省内开发的项目提供钢筋。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包括济高控股集团在内的11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交易系瑞蚨祥贸易参与公开招标行为导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免于按照关联交易规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钢筋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日,瑞蚨祥贸易与济高控股集团实际控制子公司东进产发签署《钢筋采购合同》,瑞蚨祥贸易以(市场价格+40)元/吨为东进产发开发的相关房地产项目提供钢筋预计20,000吨。东进产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额度在上述中标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东进产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D98C371L;法定代表人:赵可宾;成立日期:2024年1月5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济高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比100%(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包括济高控股集团、济南高新智慧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内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园区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东进产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瑞蚨祥贸易与东进产发签署的《钢筋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标的、数量:瑞蚨祥贸易为东进产发开发的相关项目提供钢筋预计20,000吨,以半个月为期确定一次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为(市场价格+40)元/吨。最终结算数量按东进产发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

  2.结算方式:楼座主体及车库结构施工阶段,每一个月结算一次;楼座主体验收之后,每两个月全额结算一次。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签收数量为准,若清标数量超出暂定数量的10%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还就包装标准、验收、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瑞蚨祥贸易前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济高控股集团钢筋集中采购项目,并签署《济高控股集团2022-2024年度钢筋集中采购战略协议》,本次交易定价系以前期集中采购战略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瑞蚨祥贸易签署钢筋采购相关协议,预计将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最终审计数额为准。本次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