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零售行业信披透视:东方集团、国联股份等11家被降级

查股网  2023-11-20 09:46  东方集团(600811)个股分析

编者按: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重要的决策依据,监管部门对信披违规“零容忍”。上交所、深交所每年度组织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并公开发布考评结果。

面包财经根据交易所发布的考评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透视相关行业、板块和公司的信披状况。本篇为商贸零售行业篇。

近期,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披露了2022-2023年度沪市、深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结果。

根据申万一级行业分类,2022-2023年度,满足评价条件的102家商贸零售企业中,14家为A类,占比13.73%。8家为D类,信息披露不合格,包括东方集团、ST大集、国联股份、跨境通、江苏舜天等。

具体来看,评价结果为D的8家商贸零售企业中,东方集团、国联股份和ST沪科为降级。其中,东方集团、国联股份从上年度的B级连降两级至D级。

另外,被降级的商贸零售企业有11家,其中10家被降为C或者D。7家被降级为C的企业包括汇鸿集团、友阿股份、玉龙股份、海印股份、人人乐等。

整体评价结果:A类占比13.73%,8家信披不合格

近期,沪深交易所分别披露了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结果。根据评价规则,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档,分别代表信息披露工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评价结果显示,根据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满足评价条件的102家商贸零售企业中,14家为A类,60家为B类、20家为C类、8家为D类。A类占比为13.73%,合格或以上的公司占比为92.16%。

根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文件,交易所在职责范围内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进行审核时,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纳入考虑范围。

东方集团、国联股份等8家评级为D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因信息披露工作违反合规性要求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的,其评价结果应当为D。

面包财经梳理资料显示,2022-2023年度,评价结果为D的8家商贸零售企业中,东方集团、国联股份和ST沪科为降级。其中,东方集团、国联股份从上年度的B级连降两级至D级。

公开资料显示,在上交所评价区间内,2023年4月,东方集团因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被中国证券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2023年8月,上交所发布对国联股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显示,国联股份存在“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上交所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国联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泉、实际控制人暨时任总经理钱晓钧、时任财务总监田涛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潘勇予以通报批评;对国联股份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玉华予以监管警示。

汇鸿集团、友阿股份、玉龙股份等11家企业被降级

评价结果显示,2022-2023年度被降级的商贸零售企业有11家,其中10家被降为C或者D。7家被降级为C的企业包括汇鸿集团、友阿股份、玉龙股份、海印股份、人人乐等。

面包财经梳理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7月,汇鸿集团因“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多列报存货余额,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少列报财务费用等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高度重视上市公司信披质量。2023年8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进行修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

本系列研究的后续篇章,将对行业和板块内的重点公司信披质量逐家透视,同时也将对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等机构的持仓合规情况进行研究,重点梳理一些违规买入信披不合格股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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