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或还面临投资者索赔麻烦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编|深海
2024年7月26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804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针对“结合控股股东东方有限目前的生产经营、司法诉讼、债务逾期等情况,分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所面临的风险敞口,是否存在资金被划扣的风险,是否可能对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说明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的问询,东方集团回复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除控股公司及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其自身还经营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71.12%,2023年12月31日时点尚未发生债务逾期情况。至2024年4月下旬,公司获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4.54亿贷款出现逾期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的贷款本金余额为29.09亿元,其中包括上述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4.54亿逾期贷款。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存在债务逾期情况,经公司核查及梳理,除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4.54亿逾期贷款存在担保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还涉及其他逾期债务,公司未能获知其他逾期债务的具体金额,其他逾期债务与公司无关。
公司上述担保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诉讼、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风险。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存在反担保,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6月21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4年6月18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16.4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对此,在股票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曾经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案件胜诉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认为,“东方财务公司”是“东方集团”的“内部银行”,东方集团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如果流向控股股东,有可能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股价受存贷危机影响下跌,股民无端遭受损失,可以向上市公司发起索赔以挽回损失。凡是在2024年6月18日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方集团参与招投标项目93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9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