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2月28日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证券日报网讯 2月12日晚间,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根据《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自查,公司属于“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5年2月11日,公司提请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预重整期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编辑 袁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