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12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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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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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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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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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9,146,698股,其中冻结股份数量为99,146,698股,冻结股份数量包括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81,722,600股和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17,424,098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根据2023年9月27日签署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50,000万元。原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集团)、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股份)、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股份)三方按照在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冀中集团持有财务公司45%股权,新增出资58,500万元;冀中股份持有财务公司35%股权,新增出资45,500万元;华药股份持有财务公司20%股权,新增出资26,000万元,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增资完成后股东出资及股权结构:冀中集团出资金额202,500万元,出资比例45%;冀中股份出资金额157,500万元,出资比例35%;华药股份出资金额90000万元,出资比例20%。本次华药股份对财务公司增资26,000万元,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并分批支付增资款,2023年9月28日支付5,000万元,2023年10月11日支付21,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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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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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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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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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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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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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明建总经理:刘新彦总会计师:李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诗海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2证券简称:华北制药编号:临2023-051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文件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