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东路505号上海丽笙精选海仑宾馆四楼海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
至2024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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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2023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2023年度主要股东情况评估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临2024-023、临2024-025、临2024-027、临2024-03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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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3.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号码:021-52383305
4. 登记邮箱:600816@j-yuantrust.com
5.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至上述指定的登记地点登记或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股东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至上述指定的登记地点登记或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代理人身份证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法人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六、其他事项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
2. 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
3.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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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营造公司稳健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