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02 02:49  宇通重工(600817)个股分析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7.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2.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2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内可根据公司需要提供其他具备资质的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3号)核准,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重工”)于2020年12月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8,544,24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3.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4,320,754.7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79,239.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6-00009号)予以验证。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112.97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664.00万元,支出手续费0.0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550.9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64.51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366.76万元,支出手续费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353.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于2020年12月1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相关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1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主要原因

目前环卫车辆的电动化率较低,国家政策支持环卫车辆电动化,但环卫电动化率的提升速度受宏观环境、地方财政收支情况、新能源推广政策及车辆更换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国范围内纯电动环卫车辆需求的增长速度具有一定不可预测性,为了减少设备闲置和减少折旧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后续投资的规模和进度需视宏观环境的变化、环卫车辆新能源化的节奏、相关产品的需求增长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有一定不确定性。

为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秉承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后续公司将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化、环卫车辆新能源化的节奏、相关产品的需求增长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时调整产能布局。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募资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及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及子公司重工有限与专户银行、华泰联合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宇通重工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2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理财时点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基本情况

1、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2、理财额度

使用闲置资金理财合计时点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2025年闲置资金理财额度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当年的闲置资金理财可参照前一年度闲置资金理财额度执行。

3、理财品种

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

二、公司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已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室将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理财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仍可能因市场环境而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承担的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同时基于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担保。

● 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宇通集团(含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1.02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51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14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8%。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就相关业务事项提供担保,同时接受控股股东宇通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

(一)回购责任情况概述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合作,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融资购车方式,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融资机构要求,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承担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一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等的审核,符合开展业务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安排

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承担回购责任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承担回购责任;若一位股东承担回购责任,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四)目前承担回购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1.02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7%。

二、提供和接受授信相关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同时基于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宇通集团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旭东

经营范围:汽车(不含小轿车)、工程、道路、建筑、起重、水利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租赁和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材、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批发兼零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及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持股70%,郭旭东持股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7亿元,负债总额1.77亿元,净资产2.20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5亿元,净利润-0.02亿元。

2、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九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领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持股70%,关联方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83亿元,负债总额2.63亿元,净资产1.20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8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3、 担保对象除上述主体外,还包含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安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优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在不满足金融机构信用融资要求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供应商账期授信、融资类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业务、借款等各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形式的担保。

因合资公司发生授信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四)担保费用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开展相关业务发生的实际担保额度作为担保余额,由被担保公司每年度按当年平均担保余额的1.5%向提供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未开展相关业务则不计费。

(五)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51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14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8%。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是行业内较成熟的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提供担保过程中,客户通常有一定比例的首付和资产抵押,且经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融资机构等的资质审查满足信用条件,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事项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

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担保,是行业内较成熟的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以及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担保费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概述

近年来,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因素影响,宏观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参考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组部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公司拟对部分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高风险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仍为信用评级风险高,计提方法和预期信用损失率保持不变。

对于账龄组合部分,变更前后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一致。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未来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的实际发生情况。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为:2021年减少448.49万元、2022年减少573.42万元、2023年减少676.78万元。

四、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计估计变更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6-00044号),认为:

“基于本报告所述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是我们相信,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是不公允的。”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该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5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用装备”)。

●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 资助金额、利息及期限:公司向矿用装备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用于其资金周转及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借款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矿用装备按照公司业务规划研发新产品而产生资金需求,为满足矿用装备的资金周转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借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

2024年4月1日,公司与矿用装备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矿用装备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用于矿用装备日常经营款项支付,借款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借款年利率为3.45%。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主要原因及考虑

矿用装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及新产品研发,其具备充足的银行授信及从银行融资来满足其资金需求的能力;但鉴于本公司资金较充裕,且本公司闲置资金理财收益率低于矿用装备的银行融资利率,为降低资金成本,减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财务费用,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向矿用装备提供借款。

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宇新联”)持有矿用装备30%股权,德宇新联系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德宇新联不参与矿用装备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德宇新联未按其持股比例向矿用装备提供相应的借款。

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九层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领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6E658F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德宇新联持有30%股权。

矿用装备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矿用装备资产总额3.83亿元,负债总额2.63亿元,净资产1.20亿元,资产负债率68.7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8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2、截至2024年3月28日,矿用装备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矿用装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德宇新联持有矿用装备30%股权。因德宇新联不参与矿用装备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德宇新联未按其持股比例向矿用装备提供相应的借款。

5、公司未在上一会计年度对矿用装备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借入方):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2、贷款人(出借方):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4,000万

4、借款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

5、借款年利率:3.45%

6、资金用途:用于矿用装备日常经营款项支付

7、违约责任:如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金,应按借款利率1.5倍支付逾期利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矿用装备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矿用装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矿用装备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保障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矿用装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整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借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借款和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6日收到董事张义国先生的辞职报告书,张义国先生为了投入更多精力在其所负责的经营业务中,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盛肖先生具备董事候选人资格及相关经验,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盛肖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简历:

盛肖 男,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模块主管、综合管理科科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7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戴领梅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张明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明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简历:

张明威 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底盘工程师、制动设计主管、海外服务部服务支持经理、海外服务部部长、高端及海外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8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2,708.9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合计10,957.38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05.54万元,计提财务担保合同风险准备142.9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3.0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708.92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2,708.9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1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投资者,优化投资者使用体验,方便投资者与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沟通交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启用新的投资者联系电话,此前使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同步停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地址、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邮政编码:450000

投资者联系电话:0371-85332166

传真号码:0371-85336608

投资者关系邮箱:ytzgir@yutong.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