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0 00:00  中路股份(60081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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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18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证券代码:900915证券简称: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签订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6日召开十一届五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上海市浦东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浦东新区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书》。本次公司被列入减量化清拆补偿计划的土地面积78,816平方米,各类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176,130,994元。

  本次事项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正面积极效应,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建设用地减量化清拆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高空风能新能源业务

  公司的高空风能发电是一项前沿技术,高空风能发电商业化运营目前尚无先例,因空域使用等客观条件的不可控性,项目连续并网以及所产生持续发电收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项目的成功依赖于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市场接受度以及资金的持续投入。目前,该项目尚未实现商业化运营,且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项目进展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变动、技术挑战和资金筹措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洁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8证券简称:中路股份公告编号:2024-041

  900915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通知时间: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董事:5人

  实际出席董事:5人

  (四)主持:董事长陈闪

  列席:监事会主席颜奕鸣监事黄铭峰职工代表监事陆永健

  董事会秘书朱智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孙云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三、报备文件

  1、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8证券简称:中路股份公告编号:2024-042

  900915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通知时间: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主持:监事会主席颜奕鸣

  列席:董事会秘书朱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