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18 02:47  新华传媒(60082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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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原新建或改建网点23个,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10个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3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万元全部用于“合肥图书城(四牌楼)”扩建子项目,其余“新网工程”子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肥图书城项目工程建设已完成,裙楼新华书店投入使用并运营。

(4)因四牌楼项目于2023年8月开始投入使用,运营时间较短,且线下实体书店受网上书店及阅读习惯的影响和冲击,导致已建成的新网工程子项目尚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2:畅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流通体系:公司目前已完成了ERP系统配置上线工作,ERP系统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主要系因公司物流效率的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的影响,出于谨慎原则,公司暂缓了与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并结合外部市场环境等的变化以及公司物流业务发展规划,重新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不断论证,导致畅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该余额资金公司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公司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使用。

注3:(1)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15,2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44.37万元,余额为13,955.63万元,由于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广告屏体未达到项目预计收益,公司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暂缓了该项目建设,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进行重新评估测算,认为该项目很难达到预计收益,不能发挥募集资金的预计效益。

(2)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公司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中用于e 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3,955.63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91.81%,占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皖新皖南物流园,拟投资总金额19,324.2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皖南物流园项目标准仓库、综合楼、室外工程已完成施工和验收,冷链仓库建设工程已启动立项,其中标准仓库和综合楼部分面积已投入使用。由于该项目整体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注4:2011年3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并经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未承诺效益。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5:2011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为51,042.93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2,726.33万元,并经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表2:

2023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由于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条件等都发生较大变化,导致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前期论证立项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环境、竞争态势、行业政策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较为谨慎,重新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不断论证,继续实施该项目的难度和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增加,考虑到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3-043)《皖新传媒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临2024-004)。

注2:2015年规划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是基于当时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条件以及公司自身积累和发展需求等因素综合作出的投资决策,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迭代、城市规划、消防规范等都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前期论证立项在市场环境、门店改造以及技术迭代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较为谨慎,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地原则,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较为缓慢,多次组织业务部门及专家研究论证优化该项目。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3-043)《皖新传媒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临2024-004)。

附表3: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未承诺效益。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皖南物流园项目标准仓库、综合楼、室外工程已完成施工和验收,冷链仓库建设工程已启动立项,其中标准仓库和综合楼部分面积已投入使用。由于该项目整体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5,848.67万元,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会考虑包括对方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预计回款的数额和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预期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

2023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0,259.2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77.3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55.25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4,626.72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于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考虑包括对方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预计回款的数额和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预期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2023年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15.08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售存货,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2023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6,314.99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减值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2023年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9,209.35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减值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当评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评估价值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予以计提。2023年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80.1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5,848.67万元,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人民币25,848.67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5,848.67万元,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5,848.67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83,235,478.3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65,370,615.93元。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提高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拟以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3.0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989,204,737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31,273,500股,以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分红597,169,027.29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47,657,153.24元。因此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644,826,180.53元,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8.90%。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273,5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6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基于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3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6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全文于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上述制度中的第1-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6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克文

委员:丁勇、胡泳、周峰、周泽将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泽将

委员:胡泳、周峰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28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披露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612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612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一62634712、62665086

联系邮箱:ir@wxm.com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皖新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