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57,931,237股,以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分红人民币195,793,123.70元(含税)。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56,280,428.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52,073,552.68元,约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0.85%。本期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28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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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披露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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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612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4612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一62634712、62665086
联系邮箱:ir@wxm.com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皖新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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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结合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拟以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57,931,237股,以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分红人民币195,793,123.70元(含税)。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56,280,428.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52,073,552.68元,约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0.85%。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同时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
鉴于公司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皖新文化广场4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克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皖新传媒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中《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5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概况(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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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直播互动方式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司邮箱:ir@wx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皖新传媒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以网络文字直播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直播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克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肖晓英女士,独立董事程敏女士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司邮箱:ir@wx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2.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1-62634712、62665086
电子邮箱:ir@wx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7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全文于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上述制度中的第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上述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的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详见有关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的规定,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皖新传媒)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274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360,546.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238,639,453.2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0]3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本公司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6,526,587.40元调整计入损益,增加募集资金6,526,587.40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341302000018170129135账户人民币6,526,587.40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245,166,040.63元,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设立的专户。
(2)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截至2016年8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1.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952,973.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47,017.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53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0年1月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153,037,3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3,037,300.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9,809,573.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0,429,270.6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支付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费490,8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5,646.34元,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73,281,790.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扣除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073,281,79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71,393,450.63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益168,181,423.99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339,574,874.62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7,494,444.0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720.9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41,551,852.59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益559,740,602.84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为2,501,292,455.43元,其中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489,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为1,012,292,455.4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皖新传媒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行合肥钟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3日,本公司发布了《皖新传媒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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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尚未投资使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主体)向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并与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相关的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开立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主体)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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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首次发行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73,276,143.6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1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尚未投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变更,分别投资于“数字科学普及项目”投资金额17,368.10万元,“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投资金额11,882.80万元,“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33,377.02万元,“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投资金额58,901.48万元;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剩余资金128,015.38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累计收益)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3-043)、《皖新传媒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临2024-004)。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非公开发行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494,444.0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489,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2024年半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2024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情况
(1)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8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363,934,397.69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16,065,602.31元。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在2011年12月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0,000.00元全部用于“合肥图书城(四牌楼)”扩建子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肥图书城项目工程建设已完成,裙楼新华书店正常运营,办公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有序推进,正在开展设计招标工作,门店环境与场景体验专区优化提升等收尾工作已规划完成。
(2)畅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畅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52,359,691.99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27,640,308.01元。公司因物流效率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的影响,出于谨慎原则,公司暂缓了与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并结合市场环境等变化及公司物流业务发展规划,重新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外部环境规划条件的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计划将该项目资金余额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3)e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
e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52,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12,443,690.87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39,556,309.13元。随着市场的变化,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e网工程很难达到预计收益,2015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e网工程项目终止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9,556,309.13元变更用于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不再实施e网工程项目。
(4)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
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系原“e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新增项目,项目总投资193,242,000.00元,承诺投资募集资金139,556,309.13元,原预计2017年6月完工。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84,109,092.50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55,447,216.63元,主要系前期拆迁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因智慧物流设备的优化,为使该项目能够更好地达到使用效果,公司对智慧立体冷库规划进行了调整,导致项目进度有所放缓。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标准仓库和综合楼已投入使用,智慧冷库的规划调整已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招标和造价咨询工作正在推进。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情况
(1)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
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24个月,项目总投资1,824,389,000.0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50,000,000.00元。由于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条件等都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前期论证立项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环境、竞争态势、行业政策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对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较为谨慎,重新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继续实施该项目的难度和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增加,考虑到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3-043)、《皖新传媒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临2024-004)。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不再实施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
(2)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
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29,011,900.0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13,299,202.00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差异236,700,798.00元。原项目规划是基于当时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条件以及公司自身积累和发展需求等因素综合作出的投资决策,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迭代、城市规划、消防规范等都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前期论证立项在市场环境、门店改造以及技术迭代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较为谨慎,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较为缓慢,多次组织业务部门及专家研究论证优化该项目。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3-043)、《皖新传媒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临2024-004)。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不再实施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于2024年1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本报告期内,上述四项变更后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前期人员配备、内部程序、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准备工作较多,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支付将于实施后期陆续发生。
综上,虽然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但公司秉持谨慎原则及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考虑,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相关规定,公司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4年半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4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24年半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4:2024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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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1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局部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批准。
(1)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的“合肥图书城(四牌楼)”扩建子项目由本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联合建设。
(2)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原新建或改建网点23个,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10个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3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万元全部用于“合肥图书城(四牌楼)”扩建子项目,其余“新网工程”子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肥图书城项目工程建设已完成,裙楼新华书店正常运营,办公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有序推进,正在开展设计招标工作,门店环境与场景体验专区优化提升等收尾工作已规划完成。
(4)因四牌楼项目于2023年8月开始投入使用,运营时间较短,且线下实体书店受网上书店及阅读习惯的影响和冲击,导致已建成的新网工程子项目尚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2:公司因物流效率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的影响,出于谨慎原则,公司暂缓了与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并结合市场环境等变化及公司物流业务发展规划,重新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外部环境规划条件的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计划将该项目资金余额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注3:(1)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15,2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44.37万元,余额为13,955.63万元,由于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广告屏体未达到项目预计收益,公司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暂缓了该项目建设,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进行重新评估测算,认为该项目很难达到预计收益,不能发挥募集资金的预计效益。
(2)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公司2010年1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中用于e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3,955.63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91.81%,占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皖新皖南物流园,投资总金额19,324.20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标准仓库和综合楼已投入使用,智慧冷库的规划调整已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招标和造价咨询工作正在推进。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注4:2011年3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并经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未承诺效益。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5:2011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11年9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为51,042.93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2,726.33万元,并已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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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1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尚未投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变更,分别投资于“数字科学普及项目”投资金额17,368.10万元,“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投资金额11,882.80万元,“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33,377.02万元,“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投资金额58,901.48万元;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剩余资金128,015.38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累计收益)。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3-043)《皖新传媒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临2024-004)。
注2:由于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条件等都发生较大变化,导致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前期论证立项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环境、竞争态势、行业政策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较为谨慎,重新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论证,继续实施该项目的难度和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增加,考虑到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了变更。
注3: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的原规划是基于当时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条件以及公司自身积累和发展需求等因素综合作出的投资决策,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迭代、城市规划、消防规范等都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面临的实际情况与前期论证立项在市场环境、门店改造以及技术迭代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及投资较为谨慎,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地原则,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较为缓慢,多次组织业务部门及专家研究论证优化该项目。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了变更。
注4:变更后的“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本报告期内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前期人员配备、内部程序、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准备工作较多,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支付将于实施后期陆续发生。本报告期内,上述四项变更后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附表3:
2024年半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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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未承诺效益。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标准仓库和综合楼已投入使用,智慧冷库的规划调整已通过专家论证,项目招标和造价咨询工作正在推进。由于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4:
2024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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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于2024年1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本报告期内,上述四项变更后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1801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24-066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7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共计回购股份31,273,500股,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该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且公司已于2024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同时,为与公司现有工商登记信息及现行《公司法》相关条款保持一致,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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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801公司简称:皖新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