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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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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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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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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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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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拟全资投资设立成都双流茂业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成商控股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双流茂业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主营企业管理、商品零售及信息咨询等业务。
2、2023年2月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签署〈成都双流茂业时代广场商业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成都双流茂业时代广场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茂业时代广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控股子公司成都茂业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成都锦江崇德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崇德”)和成都双流崇德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流崇德”)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将其所属或所经营的前述物业委托双流崇德和锦江崇德管理。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700万元。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十二个月,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该笔授信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所属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1层至2层合计建筑面积为38,002.71平米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具体以成商控股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公高抵字第ZH190000015834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为准。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签署《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并已根据协议受托管理茂业商厦旗下全部涉及同业竞争的百货零售类门店,为更合理地分摊相关门店经营资产的使用成本,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经双方协商一致,茂业商厦许可公司及旗下分、子公司使用茂业商厦前期取得的商业零售相关的业务及财务软件,使用期限为茂业商厦享有相关软件使用权、著作权的剩余期间。茂业商厦将根据取得软件使用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剩余账面成本(资产账面净值)对公司及旗下分、子公司收取相关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30万元。使用费分六期收取,自2023年开始,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每期支付金额根据茂业商厦授权使用资产于剩余摊销年限内每年的摊销金额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6、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线上与线下业务的融合,增加实体门店的销售渠道,提高公司门店的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公司及旗下分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系列相关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类型包含接受关联方服务以及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据估算,此次拟开展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8,000万元。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百货深南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维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维多利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包头市维多利商厦有限公司等与关联方深圳中兆楼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将旗下所属或使用的电梯委托中兆楼宇进行维修和保养。本次关联交易项下,公司下属公司预计将向关联方支付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600万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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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宏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宗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晓龙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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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宏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宗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晓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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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宏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宗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晓龙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3-021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零售》的要求,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双流时代广场店,双流时代广场店于 2023年1月1日开业,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门店物业权属为自有,地址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河中路二段199号。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各业态零售门店合计23家。
二、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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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因深圳奥特莱斯、珠海百货、包头百货及购物中心为联营业务模式,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列示主营业务成本。
2、因新收入准则下联营收入净额列示,南充百货、绵阳百货、呼和浩特购物中心因自营商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小,故毛利率较高。
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在此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