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4-019号

查股网  2024-04-11 02:06  茂业商业(600828)个股分析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王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全体监事一致选举胡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胡蓉女士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胡蓉,女,197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市口茂业天地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成商控股有限公司盐市口茂业天地分公司店长助理,成商控股有限公司盐市口茂业天地分公司副店长,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发展部总监,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和重庆分公司物业总监,兼任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茂业中心管理处物业总监,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东御街19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高宏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胡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赞成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赞成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旻婧、石广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