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2023-026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峰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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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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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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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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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城隍庙商城对外出租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市海曙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曙文旅)签订租赁合同,出租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95号的城隍庙商城地块,租赁期限15年(含首年免租期),参考年租金市场价值评估值,从房屋租赁日起前三年每年租金为977万元,此后每三年的年租金在前三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事宜。
经过商谈,公司与海曙文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95号的城隍庙商城地块出租给其经营,合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38年3月31日(共15年,第一年为免租期)。交易双方已经派代表对《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查验,海曙文旅已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房屋正式交付之日为2023年4月7日,免租期及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2023年4月11日,公司收到租赁保证金244.25万元。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74、2022-077、2023-018。
2.房屋拆迁事项
因轨道交通海曙区HS14-01-1d地块收储需要,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西郊乡徐家漕1队房屋已列入中塘路非住宅征收(收购)项目范围。公司已与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签署《非住宅房屋征收(收购)货币补偿协议》,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本次征收补偿资金合计为28,714,383元,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前搬迁、腾空房屋移交并完成验收确认的给予签约搬迁奖励费886,158元,同时应支付给房屋承租方搬迁补偿资金486万元。
目前房屋已腾空并移交给房屋征收部门。202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部分征收补偿资金1,000万元。本次房屋征收,扣除账面净值、相关费用后实现非经常性收益约2,47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3-024。
3.公安立案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收到宁波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立案侦查,上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公司2019年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
期间,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宁波市公安局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该刑事案件已终结,对公司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64、2023-025。
4.投资者起诉索赔案件
截至目前,合计330名自然人和1家公司(143起案件)均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8,510,395.668 元(原为84,186,565.379 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143起案件审理和判决情况如下:
(1)120起(291名自然人和1家公司)案件法院已判决,起诉金额合计42,651,861.478元(原为68,328,031.189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判决金额合计21,625,989.26元(不含诉讼费)。120起案件均已生效,公司已履行119起共291名股民的索赔案件,案件合计赔付21,885,657.24元(其中赔偿款21,566,450.02元,诉讼费319,207.22元),其余1起案件履行期还未届满。
(2)9起(22名自然人)案件法院已开庭但还未判决,起诉金额3,241,866元。
(3)尚余14起(17名自然人)尚未开庭审理,起诉金额12,616,668.19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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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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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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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