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两千余万元,广电网络被ST,合计被罚款超千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 | 陈慧东
7月5日晚间,广电网络(600831.SH)公告,公司因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7月8日停牌1天,7月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广网,日涨跌幅限制为5%。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广电网络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2年,广电网络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共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
- 广电网络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就‘白水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与维护合同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合同已完成结算的部分调整应付结算款,确认2022年度投资收益1560万元”。实际上,作为上述投资收益确认依据的相关《补充协议》签订于2023年,截至2022年末广电网络并未支付协议约定的款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1186.2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9.99%。
- 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披露“2022年度本公司与13家供应商就协议付款达成供应商折扣承诺,供应商折扣合计为3318.01万元,本期计入‘投资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上述债务重组利得包含广电网络渭南分公司合阳支公司相关债务重组收益468.86万元,确认前提是《关于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建设费用打折承诺函》所约定的广电网络在2022年10月30日前向交易对方支付约定金额款项。实际上,截至2022年末广电网络并未向交易对方全额支付款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372.9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86%。
- 2022年12月,广电网络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华通)与交易对方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受让交易对方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同时,广电华通及广电网络子公司宝鸡广电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签订《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以该软件抵偿双方往来欠款,广电网络据此合计确认2022年收益586.72万元。实际上,截至2022年末广电华通并未取得上述软件著作权。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792.9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0.10%。
公告显示,上述事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广电网络2024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
鉴于上述情况,陕西证监局拟决定对广电网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王立强、韩普、胡晓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4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罚款。
2023年12月,广电网络曾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0月,广电网络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显示,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存在2022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部分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在公司治理方面,董事会秘书未实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没有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而是接受财务总监的管理。董事长王立强、总经理韩普和财务总监胡晓莱应对上述违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今年6月,董事长王立强因工作调整申请辞职。同日,监事会主席赵汝逊因已到龄退休申请辞职。
截至3月31日,广电网络股东户数5.21万户,较2023年底增加2114户,人均流通股1.36万股。
股价方面,年初至今,该股股价已跌去46%。截至7月5日收盘,该股报2.8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