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2.上表中,境外上市外资股为H股。本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3.上海国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和H股共计135,632.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8%;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和H股共计64,709.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
4.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二、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中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中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信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中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0人(包括4名独立董事),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0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履行上述借款事项所涉及的相关监管备案、文本签署手续。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已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