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即担责!海通证券保荐项目一“督”就撤,上交所连开2张罚单

查股网  2024-01-31 22:26  海通证券(600837)个股分析

转自:澎湃新闻

再一次一“督”就撤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600837)罚单升级。

近日,上交所向海通证券下发了2张罚单。因海通证券在IPO保荐项目中存在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IPO项目保荐代表人晏璎、谢丹被通报批评;海通证券、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姜诚君、时任内核负责人张卫东、时任质控负责人许灿同步被采取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海通证券曾在2023年因多个IPO保荐项目一“督”就撤,被上交所处罚。而与往常不同的是,此次针对海通证券的罚单力度较大,业务部门负责人罕见同步领罚单;二是,监管关口大幅前移,涉及的IPO项目在受理阶段被现场督导。

上交所虽然并未透露该IPO项目名称,但澎湃新闻从多方信息了解到,该项目为杭州百子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子尖”)可能性较大。百子尖曾在2020年12月24日向科创板递交招股书,因被抽中现场检查,不久后撤回了IPO申请材料。根据海通证券公告,2022年9月15日,百子尖与海通证券签署了辅导备案协议,辅导人员为晏璎、谢丹等人。

保荐项目在受理阶段被现场督导

根据罚单信息,此次海通证券涉及的IPO保荐项目,为二次申报项目,前次申报报告期为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本次申报报告期为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其中2020年1-6月为重叠段。

上交所在该项目本次受理阶段对保荐人开展了现场督导。但在现场督导期间,上交所发现诸多问题。如,根据该项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报告期初对控股股东存在其他应付款 1497.17万元,但未在申报文件中披露前述大额应付款的形成原因;发行人两次申报报告期内收入均呈现高速增长趋势,但本次申报报告期首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收入大幅低于前次申报最后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收入;发行人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鉴于发行人前次申报报告期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等财务内控问题,且前后两次申报报告期存在部分重叠段,保荐人未能勤勉尽责,未对关联方及疑似关联方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同时也未对发行人收入、毛利率及成本核算等方面开展充分核查,履职尽责不到位。”上交所认为,晏璎、谢丹作为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最终对晏璎、谢丹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除向保荐代表人开出罚单外,也对海通证券及部门负责人采取监管措施。

上交所经现场督导发现,海通证券存在首发保荐业务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并认为,有关责任人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未能审慎勤勉执业。最终,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谈话,对姜诚君、张卫东、许灿予以监管警示。

此外,根据上交所披露,目前海通证券保荐的该IPO项目已撤回申报。

牵涉项目为百子尖

澎湃新闻注意到,百子尖的项目详情多处与罚单已有信息吻合。

百子尖为二次上市项目,曾在2020年12月24日向科创板递交招股书,并于不久后撤回;首次递交的招股书,财务报告期也为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同时,百子尖对控股股东杭州工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度存在其他应付款1497.17万元。

根据海通证券公告,2022年9月15日,百子尖与海通证券签署了辅导备案协议,并于2022年9月23日完成辅导备案,辅导人员为晏璎、谢丹、张占聪、朱泓桦、彭绍岚、左文轲、毕卫翔、廖姝钰,其中晏璎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目前,罚单中的所有的细节都指向了百子尖项目。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百子尖的招股书尚没有挂网,也就是说此次被上交所现场督导的IPO项目,发生在项目受理阶段,较为罕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现场督导》,出现五种情形,上交所将启动对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的现场督导。一是,申请文件中有关发行条件、上市条件、重组条件,以及重要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疑问且未能予以充分说明,影响审核判断的;二是,对影响审核判断重要事项的核查程序不充分,核查结论存在明显疑问的;三是,本所审核认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重组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而作出终止审核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重新申报且相关问题仍然存在的;四是,申报项目撤否率高且执业质量评价低的;五是,本所认为需要实施现场督导的其他情形。

澎湃新闻注意到,海通证券保荐的IPO项目在2023年撤否率并不低。根据Wind的数据,2023年海通证券保荐95家IPO企业,在券商排名第三,次于中信证券的154家、中信建投证券的116家;其中,海通证券撤否单20家,撤否率达到了20%。中信证券撤否单为32家,撤否率为20.13%、中信建投证券撤否单21家,撤否率为18.1%。

此前曾一“督就撤

2024年虽仅过1月,但海通证券已有罚单在身。不久前,因在沃得农机IPO项目中,存在擅自改动招股书等多项违规行为,深交所向海通证券以及保荐代表人陈城、景炀开出两张罚单。

海通证券IPO项目被现场督导或并非偶然。澎湃新闻注意到,2023年6月,海通证券就因多个IPO项目“一查就撤”遭上交所警示。上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发行上市审核期间,在对惠强新材、明峰医疗、治臻股份3个项目发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通知书》后,实施现场督导前,海通证券均撤销了项目保荐。

“本所在执业质量现场督导中亦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投行质控、内核部门项目风险识别不足以及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等薄弱环节。”上交所在2023年6月罚单中,就要求海通证券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上交所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发行上市受理把关环节正快速趋严,交易所已开始有针对性地对部分风险较为集中的申报项目予以重点关注。例如,上交所在受理阶段关注到部分项目为第2次申报,存在若干存疑事项尚待核查,并且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此前存在多次“一督即撤”情形,从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的角度出发,在受理环节发起现场督导,将监管关口大幅前移,坚决树立起“申报即担责”的高压态势。经现场督导后,也的确发现查实了相关违规事实,相关发行人在项目获得受理前即撤回了申报。

“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在我们这样一个新兴市场,更要坚持严字当头、一贯到底。”在1月19日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表示,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始终秉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并贯穿于资本市场监管的全链条各环节。尤其在事前,坚持质量优先,强化发行监管,严把IPO入口关,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已对从事投行业务的69家证券公司、381名责任人采取了监管措施,特别是对问题严重的5家证券公司暂停保荐业务,对55名从业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业机构合规意识明显增强。

“我们对从事保荐承销、审计会计、法律、评级等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一案双查’,警示资本市场‘看门人’提高执业质量。”证监会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近一段时期,证监稽查执法着重从几方面扎实推进工作:第一,立足“打早打小”,强化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第二,保持严的基调,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第三,注重发挥执法合力,强化行刑立体追责惩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