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 海通证券拟被行政处罚
4月20日,海通证券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6 号)。
近期公告显示,海通证券于2024年 4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随着海通证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 quanyi85651425@163.com,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对于中国证监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海通证券表示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进一步优化合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坚持举一反三,依法合规、稳慎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据公开资料显示,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已基本建成涵盖证券期货经纪、投行、自营、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融资租赁、境外投行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金融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