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涉案金额425.78万元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及相关费用案件正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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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28日消息,四川长虹公告,公司与中商联合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珍蔓商贸有限公司间关于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正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查阶段。二审判决中,中商联合及珍蔓商贸须连带支付公司本金425.78万元,及以该本金为基数的利息。同时,涉及一审案件受理费4.12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2万元。目前,公司已对未履行判决责任的中商联合、珍蔓商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该申请尚在立案审查阶段。公司暂时无法预计该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并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