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回馈股东 格局可以更大一些
来源:北京商报
四川长虹要回馈股东,特定股东可以4折起购买公司产品,这是好事,但美中不足的是,截止时间为3月11日收盘登记在册的股东。既然是回馈股东,四川长虹可以考虑格局更大一些,比如以公告宣布日开始计算,一个月后仍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者近一年内持股满一个月的股民都可以参加活动,这会是上市公司和股民的双赢。
3月11日收盘时持股的股东是四川长虹的股东,此前曾长期持股但3月11日没有持股,以及看到股东回馈活动后打算长期持有四川长虹股票的股东,理论上也属于历史股东和潜在股东,遗憾的是回馈活动仅有3月1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参加,这样的好事让历史股东和潜在股东失之交臂,实在可惜。
黑芝麻等上市公司也曾有过回馈股东的活动,也都是按照之前的某个时间节点选取股东名册,但那是免费派送,并不支持太多的股东参加活动。而四川长虹的活动是打折购买,股东还是要消费,增加一些参加活动的股东名单并无不可。毕竟只要股东支付的货款能够达到四川长虹需要支付的成本,四川长虹就不会亏损,与此同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营收都能有所增加,原本客户的黏性将会增强,不是客户的股东也会变为客户,这些都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利。因此,如果四川长虹能够扩大回馈股东的范围至现有股东、历史股东和潜在股东,对于上市公司和股东来说将是双赢的好事。
潜在股东很好定义,四川长虹可以以披露公告日为起始日,未来一个月内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民,都可以享受股东优惠。而对于历史股东,只要投资者能够提供近一年内曾经持股满一个月的证明,也可以享受股东优惠,如此一来,将会是一场消费升级的盛况,股东在投资之余以优惠的价格买到心仪的产品,四川长虹营收会明显增加,还增加了股东的黏性,绝对是互惠互利的好事。
此外,对于类似的回馈股东活动,可以不局限于30周年庆,可以年年做,只要不是亏本出售产品,对上市公司就是利好性质。
实际上,不仅仅是四川长虹,所有的消费类公司都可以多多考虑此种回馈股东的活动模式,不仅可以让股民更有获得感,而且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绝佳推广产品的方式。相比巨额的广告费营销,类似活动的广告效应更具有性价比,公司节省了巨大的营销费用,直接拉动了公司产品的销量。
对于股民而言,消费类公司可以广泛地持有100股留作底仓,目的就是参与可能遇到的股东回馈。投资者买入并持有股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薅上市公司的羊毛,但是既然市场上有这个福利,投资者就可以创造机会参加,这也算是投资者的一项另类福利。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