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子公司长虹佳华私有化终止
四川长虹9月20日晚间公告,由于子公司长虹佳华(03991.HK)私有化不可豁免先决条件(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尚未达成,且最后截止日期未获延长,长虹佳华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不会撤销。本次私有化事项未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9月11日,上市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安健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收到有关本次私有化事项相关函件。根据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虹图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要约人,计划私有化长虹佳华。相关私有化先决条件达成后实施,最后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0日,或虹图投资与长虹佳华可能约定并经百慕大最高法院批准的较后日期。2025年9月22日,《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私有化事项的议案》获得四川长虹董事会审议通过。
微信编辑:戴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