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02 02:46  电科数字(60085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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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8.08元/股调整为17.78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3人调整为29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07.0811万份调整为2,432.4046万份,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4.6765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17.78元/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94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98.5774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0、2023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期间的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1、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4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以上百分比数据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94人,截至2024年3月31日,共有209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数量合计为449,035股。本次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449,035股,募集资金7,983,842.30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4,517,032股,累计募集资金80,312,828.96元。该项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4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1188号上海世博洲际酒店3楼江景多功能厅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11、12、13、14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7、9、12、14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对议案7、9、12、13回避表决;上海柏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对议案12、13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9楼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9楼

联系电话:021-33390288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玲,200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莹莹,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国清,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18.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2.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提供的比选资料之报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洽谈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其洽谈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查阅了资格证照、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