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0 00:00  百大集团(60086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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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托管情况说明

  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分公司(原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商场”)、计算机分公司、百货大楼维修分公司(原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维修公司”)及杭州百大广告公司(不含该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广告公司”)委托给银泰百货管理,管理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20个管理年度。委托管理合同内容详见2007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2010年7月5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管理年度时间区间、增加委托管理范围等事项。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2016年11月1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对杭州百货大楼经营场所、办公室场所、仓库进行调整,委托管理协议主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基数不变。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三)》,同意部分豁免疫情可能导致的银泰百货委托经营利润现金补足差额义务,但最高豁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2022年9月19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四)》,因广告公司近年来实际开展的经营业务较少,为便于经营管理,公司与银泰百货协商拟收回广告公司予以注销,并相应调整委托管理范围,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五)》,同意在人民币250万元以内豁免银泰百货2022年度可能存在的现金补差义务。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委托管理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024年1-9月,公司期初应付银泰百货2023年度委托管理费15,131,476.53元,报告期内已支付15,131,476.53元,本期公司计提委托管理费261,029.71元,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委托管理费为261,029.71元。

  2、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013、2024-026号临时公告。

  2024年1-9月累计获得收益3,793.62万元。

  3、对外投资情况

  (1)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于2024年上半年签署补充协议,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延长一年至2026年12月24日止。

  [注2][注3]公司持有基金管理人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派驻一名董事。

  [注4]2024年10月,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基金管理人杭州沨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沨华”)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堃。同时杭州沨华更名为杭州沨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二级市场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二级市场股票杭州银行(600926)期末市值162,693,484.50元,金地商置(00535)期末市值167,462,619.43元,合计330,156,103.93元。

  (3)公司投资1亿元的花样年项目所涉及的诉讼借款纠纷案已于2022年9月取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胜诉,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收回投资款项9,601.24万元,尚余本金398.76万元未收回。

  4、重要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就杭州大酒店物业租赁纠纷事宜,公司已于2023年4月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公司与承租人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签署的租赁合同及一系列补充协议,并要求承租人腾退返还物业、支付拖欠款项及违约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生效民事判决,判决公司与杭州海维签署的租赁合同及一系列补充协议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并部分支持了公司主张的拖欠款项及违约金。具体租赁纠纷情况及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以及定期报告中“重大合同-租赁情况”、“重大诉讼事项”处的相关表述。

  因杭州海维已被案外第三人申请破产清算并已被法院受理,公司本次判决实际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按法律规定申报债权,但因杭州海维等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极为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存在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执行款项人民币653.40万元,尚余申请执行款人民币1,344.91万元未执行到位。该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丰奕晓会计机构负责人:丰奕晓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丰奕晓会计机构负责人:丰奕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丰奕晓会计机构负责人:丰奕晓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65股票简称:百大集团编号:临2024-04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4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4-05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股票简称:百大集团编号:临2024-05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门店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系单店经营模式,位于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南侧。具体如下:

  ■

  2008年起公司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公司每年收取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

  二、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营业收入分业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股票简称:百大集团编号:临2024-05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5日(星期二)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董振东

  董事、董事会秘书:陈琳玲

  独立董事:何超

  财务总监:丰奕晓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5日(星期二)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65证券简称:百大集团公告编号:2024-05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00-16:00

  5、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5股票简称:百大集团编号:临2024-04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现金流充足,且处置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将新增资金回笼,为了充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将委托理财额度由12亿元调整为15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购买的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65证券简称:百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