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等五家银行于2016年8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4月10日,公司、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久事复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8月,你的(上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清算注销,四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月、7月依法清算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上述四家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除此之外,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仍继续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9,282,178.8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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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0,787,749.82元,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16]1668号),经鉴证,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25,584,231.4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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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45,000万元全部赎回。
根据2017年8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8月2日,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根据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9月1日,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2月8日和2022年9月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20,000 万元和10,000 万元分别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已获收益51,116,057.4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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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 年5月18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36,659.69元,为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47.90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2020年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 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38,764,370.30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拥有独家经营许可的瑞特血糖试纸及血糖仪的销量未达预期,认购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股私募股权项目整体效益实现低于预期。
(2)鉴于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效率低,投入产出比不及预期,导致东宝慢病管理平台项目未能实现效益。为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主营业务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
(3)由于市场宏观环境发生变化,二代胰岛素产品销售的增速放缓,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不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导致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未能实现效益。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 万元全部转为投入德谷胰岛素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2020年10月变更后的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不存在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化东宝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通化东宝已按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2、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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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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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3-02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至5月19日(星期五)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hdb600867@thdb.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22日 14:00-15: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冷春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璠女士;总会计师迟军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国栋先生(负责销售);董事、副总经理张文海先生(负责销售);独立董事毕焱女士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至5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hdb600867@thdb.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435-5088025 5088126
邮箱:thdb600867@thd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3-02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通化东宝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93,678,653元变更为1,993,617,453元,公司总股本由1,993,678,653股变更为1,993,617,453股。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以上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 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3-02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
其中: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63,120.7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43,476.20万元,不足部分以自筹资金投入。
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额62,514.1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3,500万元,不足部分以自筹资金投入。
● 新项目名称:
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76,472.03万元,已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54,712.47万元做为新项目的投入,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13,145.48万元转入新项目投入,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3,145.4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4年12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8号文批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726,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承销费用19,948,774.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1,031,137.5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726.9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675,410.57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第1126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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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2018年6 月 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6月8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49,236,659.69元,为更好地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尽早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767,661,747.90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2020年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 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经前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截至2023年4月19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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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06,573.66万元与变更前本次募集资金后承诺投资总额104,098.00万元存在的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与理财投资产生的收益所致。
截至2023年4月19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4,309.9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3,14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三)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
截至2023年4月19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4,712.47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13,14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因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具体实施时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在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利拉鲁肽注射液开发过程中,两个品种特性接近(均为澄清注射液)、工艺流程接近、预定用途相同(注射给药,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厂房设施设备可共用,公司为进一步合理利用资源,节约成本及能耗,集中优化管理,设计特定生产线进行联合生产。公司拟将计划投入公司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3,14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因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具体实施时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及已投入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和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金额54,712.47万元一并全部转为投入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76,472.03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66,976.2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7月建设完成。截至2023年4月1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54,712.47万元,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14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合理利用资源,节约成本及能耗
在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利拉鲁肽注射液开发过程中,基于两个品种特性接近(均为澄清注射液)、工艺接近、预定用途相同(注射给药,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厂房设施设备可共用,公司为进一步合理利用资源,节约成本及能耗,设计特定生产线进行联合生产。
2、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
公司一直致力于重点开发治疗糖尿病领域的系列产品,以发展糖尿病治疗领域为核心,丰富糖尿病治疗领域的产品线。从二代胰岛素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到三代胰岛素的研发和生产以及四代胰岛素的研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数据和经验,储备了充足的技术人才。
德谷胰岛素和利拉鲁肽的产品开发是当前糖尿病治疗领域产品开发的热点,上述项目亦是公司的重点研发项目。新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培育重大品种,丰富公司糖尿病领域产品管线,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治疗药物的需求,增加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所占的份额。同时,也将有助于引领我国糖尿病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向高端品种发展,打破国外公司近年来营造的技术、价格及销售壁垒,从而为我国糖尿病患者提供质优低价的药品。
综上,鉴于两个品种生产工艺类似,预定用途相同、厂房设施设备可共用,因此可共用生产线。为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资源并实现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及产业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合理配置公司资金资源,公司计划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投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3,145.4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全部转为投入建设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通化市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湾湾川)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东宝生物医药产业园地块二用地范围内,地块二用地面积28.64公顷,总建筑面积204,328.41平方米; 本项目的用地面积为62,943.68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1,381.21平方米。
内容包含:①利用已建成的德谷胰岛素及利拉鲁肽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7,153.34平方米,建筑面积52,130.72平方米,包括原料药车间、注射剂车间及其配套的动力区、仓库),进行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剂生产;②新建污水站(含消防泵站)(单层,占地面积4,928.64平方米,建筑面积5,683.29平方米,含污水池、事故池、消防水池);③新建乙腈回收车间、危险品库、泵房、地上罐区、地下废液罐区及配套的厂区管网等。
在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利拉鲁肽注射液开发过程中,基于两个品种特性接近(均为澄清注射液)、工艺流程接近、预定用途相同(注射给药,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厂房设施设备可共用,公司为进一步合理利用资源,节约成本及能耗,集中优化管理,设计特定生产线进行联合生产。
4、建设规模:
年产德谷胰岛素原料药300公斤,年产德谷胰岛素注射液2,000万支,年产利拉鲁肽原料药200公斤,年产利拉鲁肽注射液600万支。
5、新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4年12月
6、总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76,472.0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8,472.03万元,流动资金8,00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含募集)76,472.03万元。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已聘请吉林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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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资项目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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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新项目的建设,将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及附加值,带动并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资源的深层次开发,有效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符合国家发展高科技经济的方针,符合国家扶持壮大规模型企业,促进全行业快速发展的政策。
2、新项目建设将丰富公司糖尿病治疗领域产品管线,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通化东宝自1998年起陆续推出重组人胰岛素及预混重组人胰岛素产品,打破了国外企业对重组人胰岛素市场的垄断。公司一直以制造国人用得起的好药为己任,不断创新发展,自2011年起开始进行胰岛素类似物的研究与开发,其中,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于2019年12月获得生产批件、门冬胰岛素注射液及预混型门冬胰岛素也分别于2021年10月和2022年11月获得生产批件、超速效赖脯胰岛素注射液已进行Ⅲ期临床、可溶性甘精赖脯双胰岛素注射液分别于2022年3月和4月在中国和德国获得临床批准。
为丰富公司糖尿病治疗领域产品管线,公司已启动第三代德谷胰岛素和激动剂类降糖药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类似物一一利拉鲁肽的研究与开发。目前利拉鲁肽报产已受理,德谷胰岛素已批准临床。
3、新项目建设将在较大程度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是基于公司持续深化创新转型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以及持续拓展国内胰岛素市场增量空间的长远需要,而做出的整体安排。
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一方面在生产建设中能够减少不必要的建设性投入,将在较大程度上节约自有资金的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能够有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创新研发及拓展市场增量空间上,助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德谷胰岛素注射液和利拉鲁肽注射液特性接近、工艺流程接近、预定用途相同,所以厂房设备均可共用,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亦有助于集中化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将降本增效落实到实处,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1)德谷胰岛素品种优势
①德谷胰岛素剂量滴定
可每周进行一次剂量调整以达到个体化血糖控制目标。
②给药灵活
德谷胰岛素每天给药一次,最好在每天的同一时间注射。不过,如果有时不能在同一时间注射,德谷胰岛素的给药时间也可灵活调整,相邻两次给药的时间不低于8小时被证实是安全的。德谷胰岛素灵活给药(间隔8-40小时)不影响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如果患者发生德谷胰岛素漏用,可在发现时立即给药,能极大地方便患者的日常生活。
③安全性更高
德谷胰岛素被批准用于老年(≥65岁)患者,同时适用于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安全性更高。
公司德谷胰岛素研发项目于2022年9月获得临床批准,目前正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2)利拉鲁肽品种优势
研究发现2型糖尿病中一部分患者以胰岛素抵抗为主,患者多肥胖,易合并高血压和高脂血症。因此,多数专家认为糖尿病的治疗除了应积极控制高血糖外,还应重视改善胰岛素抵抗及控制体重。利拉鲁肽是一种GLP-1受体激动剂,用于治疗糖尿病,其具有以下优势:
①降糖机制独特
利拉鲁肽有别于传统口服降糖药和胰岛素的优势首先体现在它的降糖机制上:它能够根据体内葡萄糖水平的高低“按需”调节胰岛素分泌,就像给胰腺装了个“开关”。当体内血糖过高时,它会将这一开关“打开”,释放胰岛素;而当血糖达到正常范围时,则“关闭”开关,使血糖停留在平稳的范围内,将低血糖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相对于其他降糖药,利拉鲁肽很少发生严重的低血糖反应,较为安全。
②具有保护胰岛β细胞功能的作用
利拉鲁肽主要优势还体现在具有保护胰岛β细胞功能的作用。β细胞功能的逐渐衰竭是导致糖尿病不断进展的“罪魁祸首”。现有的口服降糖药都不具备保护β细胞功能的作用,也就无法阻止糖尿病的进一步发展。在全球40多个国家的4000多名糖尿病患者中进行的LEAD研究证明,利拉鲁肽可以改善β细胞胰岛素分泌的数量和质量,因此有可能延缓糖尿病的发展进程。
③在降血糖、减重、心血管受益、安全性等方面均展现出良好的临床优势
除了在降血糖、减少低血糖事件、保护β细胞功能方面表现优异,利拉鲁肽还能够改善胰岛素抵抗,增强胰岛素敏感性,同时,它能够降低体重,其机制可能一方面其可降低大脑的进食欲望并使人体的能量消耗加强,另一方面可减缓胃排空增加饱胀感,减少患者进食,从而达到降体重的效果。利拉鲁肽还能降低血压和调节血脂水平,在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方面也发挥出优势。
④给药灵活
利拉鲁肽提供了最大的治疗灵活性,每天只需用药一次,且可在一天中任何时间给药,不受用餐时间限制,最大程度的方便了患者用药。
公司利拉鲁肽研发项目于2022年6月获得报产《受理通知书》。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发展趋势以及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新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发展趋势
1、德谷胰岛素的市场前景和发展优势
德谷胰岛素有疗效好、安全性、经济性和便利性的优势,能够满足“平稳降糖、轻松达标”的多维度血糖管理理念和糖尿病治疗未被满足的需求,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原研诺和诺德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诺和达)于 2017年9月进口上市,于2021年7月获批国内生产。 目前吉林惠升已递交德谷胰岛素注射液上市注册申请,另外国内已有10家企业(浙江海正、珠海联邦、正大天晴、通化东宝等)获批临床,正在开展不同阶段的临床研究。
2、利拉鲁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优势
利拉鲁肽具有作用机制独特,临床应用广泛、安全性、给药灵活的优势,加之根据2017年7月19日人社部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利拉鲁肽注射液作为唯一的一个GLP-1受体激动剂列入了国家医保目录,提高了药物的可及性和渗透率,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利拉鲁肽是一种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类似物,可激活人GLP-1受体, 促进胰腺分泌胰岛素。该品种由诺和诺德(NOVO NORDISK)研制,于2011年进入中国市场,被批准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另外,利拉鲁肽还有明显的减轻体重的作用,减肥适应症产品(Saxenda)于2014年12月在美国上市。利拉鲁肽的化合物专利2017年到期,制剂专利2024年到期。目前国内获批上市的企业有诺和诺德(诺和力)和中美华东(利鲁平)。国内企业正大天晴和通化东宝的利拉鲁肽注射液已按照生物制品类别申请上市,深圳瀚宇已按照化药 2.2 类(增加境内外未获批的适应症或改变用药人群)递交上市申请。其余9家企业(重庆派金、珠海联邦、江苏万邦等)获批临床。
(二)新募投项目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作为市场规模巨大的胰岛素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公司也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能否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实现预定的销售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积极调整公司经营管理、营销、定价等策略,提高对相关政策变化的适应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基础。在营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巩固已开发的市场,同时进一步开发新市场。
2、技术风险:新项目在工艺设备及工艺技术应用的实施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为减少技术风险,公司将在拥有二代胰岛素技术优势的基础上,继续在新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等方面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网络,由技术人员进行针对客户的使用服务和信息调研,以满足不同层次糖尿病患者的需求。
五、需履行的外部相关批准程序
东宝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经在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办理备案手续。新项目正在积极履行相关部门的批复程序。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通化东宝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通化东宝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通化东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通化东宝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6、通化东宝关于利拉鲁肽/德谷胰岛素共线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3-02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修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第15号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解释第15号所称“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的活动,不包括评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解释第16号的规定。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财政部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3-01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冷春生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81,891,736.52元,其中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11,418,685.58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1,141,868.5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00,547,905.49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095,782,446.10元,2022年末公司实际可分配的利润为3,025,515,327.35元。
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9,9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93,678,65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979股后股本数为1,983,678,674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5,919,668.50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2,529,595,658.8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人民币184,450,419.23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8日派发2022年半年度股息每10股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495,919,668.5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通化东宝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