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商业秘密纠纷,梅花生物遭10亿元巨额索赔

查股网  2025-02-17 09:46  梅花生物(600873)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近日,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梅花生物”)发布公告称,其公司及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梅花”)涉及一起诉讼案件,原告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阜丰”)主张包括梅花生物及新疆梅花在内的三被告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10亿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梅花生物发布的公告,此次诉讼源于一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根据公告,该案件审理历时近超十年,涉及商业秘密和经济赔偿。

双方的诉讼始于2014年12月,山东阜丰认为梅花生物侵犯其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梅花生物及其子公司新疆梅花提起诉讼,本案历时近10年,经过一审、二审(裁定重审)、第一次重审、二次裁定重审、第二次重审、二审终审等环节。

直到202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最高法知民终64号民事判决,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山东阜丰案涉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不得披露、使用及允许他人使用涉案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并赔偿山东阜丰经济损失1500万元。

然而,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原告认为三被告并未停止侵权行为,仍在使用原告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生产、销售黄原胶产品。

原告认为三被告自 2012 年起侵犯其商业秘密生产黄原胶获利巨大,因此向山东高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0亿元。

黄原胶作为梅花生物的主要产品之一,一直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根据公司去年12月23日披露,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黄原胶收入10.63亿元,约占总营业收入的5.69%;净利润3.44亿元,约占公司净利润的17.26%。

2024年三季报显示,梅花生物去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6.81亿元,同比下降8.99%;归母净利润19.95亿元,同比下降7.65%;扣非净利润17.69亿元,同比下降15.70%。

对于业绩下降原因,公司称,主要产品味精、黄原胶及淀粉副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下降,从而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且价格下降大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带来毛利率下降。

面对此次诉讼,梅花生物表示将积极应诉,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在公告中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将持续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编:张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