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谢军两领警示函:凯盛新能限期整改

查股网  2026-08-07 19:58  凯盛新能(600876)个股分析

8月6日晚间,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876.SH,以下简称“凯盛新能”)连发两则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谢军、时任总经理陈鹏、时任董事会秘书陈红照予以监管警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同步下发警示函。

这家光伏玻璃央企平台净利润两年由盈转亏,信披违规为何屡罚屡犯?

光伏产业近年产能过剩,凯盛新能从2022年1月40.58元,一路下跌至目前6.93元。

不到两年两次警示函,董事长等上榜

上交所8月6日公告(上证公监函〔2026〕0135号)显示,截至2026年5月8日,凯盛新能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3.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73%,触及信息披露重大性标准,但公司迟至6月29日才补充披露,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多项条款。

同日,河南证监局〔2026〕3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凯盛新能及时任董事长谢军、总经理陈鹏、董事会秘书陈红照对此负主要责任,三人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凯盛新能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处罚。

2024年11月1日,河南证监局曾以〔2024〕79号决定书对凯盛新能及谢军、陈红照等出具警示函,彼时问题指向母公司统一采购再平价销售给子公司未按净额法核算,影响2022年度、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披露准确性,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不到两年时间,二度踩线,公司内控整改的实际效果存疑。

更值得追问的是股价异动前后的信息披露时点。

2026年6月22-24日,凯盛新能A股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跌幅偏离值超20%,触发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当时公告称,经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然而仅5天后的6月29日,凯盛新能即披露了涉及23起诉讼仲裁、总金额4.69亿元的累计诉讼公告,其中包括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与林德(合肥)工业气体的供气合同仲裁纠纷,单笔标的即近7800万元。

两年由盈转亏,预亏逼峰值

财务数据显示,凯盛新能的经营基本面正在恶化。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5亿元,归母净利润为3.95亿元;2024年,凯盛新能营业收入骤降至45.94亿元,同比下滑30.34%,净利润由盈转亏至6.10亿元;2025年,收入进一步收缩至32.44亿元,同比再降29.4%,净亏损扩大至9.14亿元,降幅达49.91%。2026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6.73亿元,同比下滑24.53%,净亏损3.53亿元,同比扩大182.33%。

7月15日晚,凯盛新能发布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8.9亿元至-7.53亿元,相较2025年同期实际亏损4.49亿元,亏损额同比将扩大3.04亿-4.41亿元。公司解释称,一是上半年光伏玻璃市场需求疲软、价格持续探底;二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亏损的根源在于行业性产能过剩。

据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2025年光伏行业全产业链名义产能超过1100GW,而全球实际装机需求仅约600GW,中国作为全球85%光伏产能的供给方,各环节产能利用率普遍承压。尽管公司光伏玻璃单位综合生产成本同比下降16%,但仍难以抵消价格下行的冲击。

转型阵痛下的扩张与诉讼漩涡

凯盛新能的前身是始建于1956年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是“洛阳浮法玻璃工艺”的发源地,1995年登陆上交所。2023年2月,公司完成从传统平板玻璃、超薄电子玻璃向光伏玻璃业务的转型,正式更名“凯盛新能”,成为中国建材集团旗下光伏玻璃业务平台,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持股17.22%,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下属的中国建材集团。

即便深陷亏损,凯盛新能仍未停下扩产脚步:2025年完成对江苏凯盛74.60%股权收购并投产首条1200t/d超薄压延光伏玻璃生产线,北方玻璃1200t/d产线于2025年4月点火投产,自贡新能源2000t/d大吨位产线也在规划建设中,计划2026-2028年投产。这种“逆势扩张”与全行业产能过剩的背景形成鲜明反差。

与此同时,凯盛新能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新增的23起未披露诉讼仲裁中,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多达19起,金额占比64.52%,多为对下游光伏组件企业的买卖合同欠款追讨;同时,公司也因窑炉停产引发的供气合同违约,被上游供应商追偿近7800万元,并卷入标的超8000万元的融资租赁纠纷。

按照监管要求,凯盛新能需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凯盛新能能否在信息披露合规与经营止血之间尽快理顺,仍待后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