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董事张龙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2日,三峡能源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由公司董事张龙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主持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代为履职期限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编辑 郭之宸)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2日,三峡能源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由公司董事张龙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主持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代为履职期限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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