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9月22日财达证券公开信息显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管控不到位。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的员工返还销售奖励;个别中后台员工兼职从事营销及客户服务;个别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人员开展IB业务并领取奖励。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第四十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员工行为管控不严。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核查不力,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3.债券承销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在个别公司债承销项目中,对发行人个别财务信息、在建工程进度及资产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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